当看到电影的名字叫做死刑基准时,非常期待这个电影到底能把死刑问题探讨到哪一个程度。因为毕竟对于死刑要怎样适用,是否应该废止,这一问题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而由于一部电影通常需要编剧表明一个立场,一种思想,一种主旨,尤其是这种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更必须有一种倾向性(即使是有深度的开放性结局也好)的结论,否则本来答案就不明的问题最后若再拍一个模凌两可的结局,那就等于没拍。所以开始看之前非常期待电影最后会呈现给观众一个怎样的观点。然而,看完之后可以说是相当失望。这个电影给自己出了这么大的一个题却无法很好的驾驭,最后结果就是这里涉及一点,那里涉及一点,哪一点都讲不深入,哪一点都讲不到位,最终还有偷梁换柱之嫌。而看完全片后最大的槽点便在于明明是个法律题材电影却法律相关漏洞百出,不禁让人怀疑编剧的法律背景知识。首先,影片开端,被害女童的爸爸,站在法庭上,叙述着女儿的可爱之处,情绪愈发激动后歇斯底里地请求法官判处被告人死刑。那么问题来了,请求判处死刑是被害人一方会在现实中说的话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请求怎样适用法律应当是检察官的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不过是被害者家属表达一下诉求,然而现实是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被害人家属连站上证人席的机会都很少,即使站上去了也只是对案件内容进行必要陈述,没有可能对量刑发表意见。希望法院怎样裁决犯人,顶多在自己脑子里想想就到头了。我们再现实一点,就能想象的出父亲那通话刚开始讲就会被法官打断了。估计影片这里可能是为了艺术表现渲染气氛,但就是渲染过了头,有点感觉失真。其次,大伴律师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作为一个通过了日本司法考试的律师,我们至少可以假设他的智商还是比较高的。那么,常年从事反对死刑工作的他,难道其实并没有真正彻底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到底在主张着怎样的学说,到底在做什么吗。一般主张废除死刑的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认为一旦判处死刑就没法弥补了。二是认为犯人应该活着才能更好地赎罪,同时死刑会剥夺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针对前者我想说,请通过好好认真负责地办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怕冤案而不处死刑不过是一种逃避。对于后者,也就是大伴律师持有的观点,我想说,自己老婆被杀了之后,立场就说变就变,难道以前的研究,一直以来推崇的学说他都没有仔细思考过吗。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做了研究的法律人,一直以来智商也正常的话,那么此时应该是很自然地会将自己的学说进行套用才对:妻子被杀,犯人应当被判无期,犯人可以通过无期进行赎罪。推崇了这么久的学说应该早已渗入自己的思维方式。你说他之前那是伪废刑主义者,我不认可。这理论可不是一时头脑发热就能提出并贯彻的。因此,如果他做不到这样思考,那么只能说明他以前的智商都被狗吃了,可他明明是个精英律师。片中塑造的检察官,也就是女主角,这一形象,在接下案件之后,似乎就一心想着给被告人定重罪,这给观众造成了误导:以为检察官就是往死里起诉被告人。检察官只不过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职权,为的是让犯人接受与其罪行相符的刑罚。所以检察官要做的应该是好好审查警察移送的资料和证据,然后用适合的罪名起诉被告人。所以电影中的检察官,也许是一心想着要为好友报仇吧,而不接受法院判处的无期徒刑,想方设法让被告人适用更重的刑罚是很可笑的。然后是检察官的又一问题所在。法院定罪是看证据是否充分,而量刑阶段不应当再考虑证据的证明力。影片里检察官似乎认为证据不是十分充分而能判处无期已经不错,但是问题是!证据不充分就不要定罪啊!既然定了罪就按行为恶劣性情节严重性来判刑。而不是说定了罪之后,又因为考虑到证据不足不能判太重。证据足不足决定的是能不能定罪,而不是怎样量刑。可以说,这个片子里女检察官简直槽点满满,二审中观点陈述的槽点这里实在是吐槽不动了就算了。此外,警察私通辩护人很可笑,检察官单枪匹马直接找警察也很可笑。警察和辩护人是对立的两方,而检方和警方不通过单位沟通直接私下开干,这些违规到不合常理的行为,只能科科。而至于故事到后面偷梁换柱。因为观众大致上都知道了真正的犯人不是
柏原崇,此时还继续探讨死刑适不适用有何意义,废话答案当然是不能适用了。电影它就是避开了真正应该探讨的问题:对于真正的犯人是否应当适用死刑。电影将大部分的时间花在了探讨柏原崇是否应当判处死刑这一问题上,问题是这根本不需要探讨,因为柏原崇他就不是杀人犯。如果他最后被判死刑那就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主题了好么。死刑基准应该是探讨一个人们认为足以判处死刑的罪行,要不要判处死刑吧。所以说电影对全片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的探讨,进行了偷梁换柱。笔者在看到
山本耕史最后在法庭上说的一大段话的时候觉得日本的法官实在是太善良了,哦不,是这个电影里的法官。律师进行着和案情判定没有一点关系的说教,法官居然不打断,善哉善哉啊。私以为,最后逼问真正凶手的那一段的处理,如果停在决定性问题提出后律师来一个戛然而止的以上です就好了,即引导观众知道凶手是谁之后就结束法庭辩论戏。剩下的说教放在也许某一天的将来,律师去监狱里探望犯人时再说会更合理。除此之外,死刑这一问题本已经分析不透彻了,电影还要往媒体舆论良心和公检部门的腐败问题里凑热闹,这和死刑适用没有一点关系。因为这根本是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否给予死刑判决,应当是法院基于证据给出的判断。如果是警察或检察院隐蔽了证据导致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那自然是不能判死刑,还用得着说吗。要我说就是这个电影打着一个华丽的死刑的噱头,最后进行了一场空洞的讨论。注定没法成为法律经典之作。起着纯粹的法律名称,却没有纯粹的法律内涵。说了这么多,这电影好像被批的一无是处,其实不至于啦,剩下没被提到的地方,其实都挺好的^_^,要不我也不会给三颗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