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我和春天有个约会状态:超清年代:1994
主演:邓萃雯蔡晓仪万绮雯商天娥更新时间:2022-09-28 17:11:46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香港,娱乐业蓬勃发展,歌舞升平之地颇多,而丽花皇宫夜总会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迫于生计,爱好唱歌的姚小蝶(邓萃雯饰)来到了丽花皇宫。在这里,小蝶结识了性格各异的众人,有令人怜爱的蓝凤萍(万绮雯饰)、性格傲慢的红莲茜(商天娥饰)、有热情的金露露(蔡晓仪饰)。小蝶在这里因机遇得到赏识,成为了丽花的当家花旦;而在感情生活上,她遇到了让她一生难忘的沈…
一、t夜阑人静处,响起了一厥幽幽的Saxophome《我和春天有个约会》是我少女时代看过的旧港剧,如今重看,还是觉得很喜欢。以六十年代香港为背景的港剧有一种旧时代特有的美,家常平实的温暖,歌星明星亦不过是平常人家,争吵笑闹、悲欢离合都有着人世间的烟火气。
姚小蝶穿的那些连衣裙,方领口,小腰身,短短A字裙摆,正是我少女时代的流行款,不知是否怀旧的缘故,现在看起来每一件都是那么好看。有一条无袖碎花的裙子,那花式同我当年买给我妈妈的那块旗袍料子一模一样——那是九十年代末,上海还流行买料子做衣服,我在沈大祥买了一幅麻纱料子给妈妈,妈妈自己裁剪,做了一件长旗袍,穿起来十分好看。姚小蝶和家豪初次见面穿的那条白裙,短袖,小翻领,胸前三颗扣子——我十几岁时也有过一条类似的。那时候嫌它太朴素,现在看来却觉得真是好,简洁大方,有学生气的活泼。那条方领口的白裙看似简单,然而高腰线的设计,在今天看来都很有时尚感。
邓萃雯当年全不是如妃的气势,圆脸圆眼翘唇,天真地瞪着眼,是俏丽乖巧的少女。我一直喜欢邓萃雯,尤其喜爱她演姚小蝶的扮相.当年看的时候觉得
金露露很漂亮,现在再看才发现她颧骨有点高,脸盘子有点大,双眼皮有明显的人工痕迹——然而四人之中金露露仍然是最符合我的审美,我喜欢这种高挑艳丽型的。其实
万绮雯应该是最漂亮,小小面孔精致秀气,然而
蓝凤萍是怯生生的小家碧玉,眉宇间怀忧含愁——楚楚可怜的气质不合我的喜好。
商天娥最令我吃惊的是她当年居然演过美女阿珂,还和张国荣配戏《侬本多情》——我觉得她实在是不怎么美。这是我当年第一次看
江华的戏,觉得他长得像黄日华,然而气质阴沉沉的,很不喜欢他。后来看了不少他的戏,《银狐》里的大少爷,《寻秦记》里的嫪毐,《九五之尊》里穿越到现代的康熙……真要说起来,江华也算是长得好了,然而总是不大喜欢他,觉得他即便笑也笑得沉沉的,城府极深的样子。当年看的时候只记得最后
沈家豪莫名其妙就没了音信,叫姚小蝶白白等了那么多年,最后才知他在异国照顾一个残疾的女人——也不知是为了报恩还是为了什么。这个莫名其妙的结局叫我越发不喜沈家豪,觉得姚小蝶真是痴心错付——然而这次重看,看到沈家豪为了朋友倾囊,看到沈家豪明知小蝶误会他还是一次次帮她,才觉得沈家豪人品还是好的,不枉小蝶爱他一场。年纪小的时候,觉得爱最重要,现在觉得人品比爱更重要。被人品差的男人爱上是一场悲剧。而人品好有操守的男人,不管他的爱还在不在,至少爱过他这件事,不会令我觉得羞愧。DONNY一看就是个小白脸的样子,我当年看的时候,顶顶不喜欢的就是他。觉得他浮滑没担当,觉得蓝凤萍识人不清,所托非人。然而这次看到蓝凤萍父亲死的时候DONNY赶到医院,对她拥抱安慰,她和妈妈被大妈赶出,他替她们找住处,借了钱照顾她们——原来至少,他曾给过她温暖支持。其实在当时,她也并无更好选择。蓝凤萍的悲剧,是命中注定。仙姐跟着姚小蝶的爸爸颇为受气,——明明待小蝶视如己出,却一直被小蝶奶奶各种嫌弃针对,小蝶爸爸貌似也无甚担当,从不肯替她出头,连名分也不肯给她。然而旧时代传统的不平转化在旧港剧里,即便吵闹也带点质朴的厚道,觉得是可以不用计较的——很容易便消了气,一家人还是乐融融的一家人。二、陌上少年谁家足风流露露一开始总是穿修身针织衫配一条半长不短的半身裙,裙子束在衣衫外——是当年时兴的穿法,奥黛丽赫本式的。露露身材高挑,这样的打扮并不适宜,有种不协调感。第十集之后露露开始穿大摆伞裙,也是中长裙,但是裙撑一撑,简洁又华丽,十分好看。伞裙是我顶喜欢的装扮,至经典的当然是郝思嘉小姐的那条绿碎花大裙子。露露的伞裙是郝思嘉的缩小版,亦是一样的好看,有一条长袖米色的,半透明袖子镶满珠片,裙身是塔夫绸和轻纱一层层——女孩子穿起这样的裙子,定会有种矜然的华美。然而露露是这样的美貌又这样的无脑,大说大笑,手舞足蹈,毫无姿态。直白白地对阿华说:你是声哥的头马,真个好威,我同你一起,都觉得好威好开心——想要做个媚笑,其实是十分搞笑。一个人在那里又说又笑兴高采烈地讲了整整两个钟,对面的阿华一脸无奈困意——我为他脑补台词:这么靓却这么二,点解啊……露露真个是二得可爱。小蝶对家豪完全是小女生的做派:所有人都知她喜欢家豪,她还偏在那里死撑——小女孩脸皮嫩,喜欢了人又不肯认,偏偏遇到的还是个高段位的,搞来搞去,只搞得自己天天在那里生气。家豪应酬阔太太,她见了心里生气,生气又不说,只对着家豪赌气,不肯去吃夜宵。她生气,家豪却不气,施施然自己走了,留下她更是气的要死。隔天她仍是气,拿歌谱退还给他,他收起歌谱,又顾自走了。他明知她误会,却不肯解释,淡定得来去自如。非要等到她从DONNY口中得知真相,按捺不住问他为何不解释,他才对她说:若是知他为人的,不必他解释;若是不知他为人的,他又何必解释?家豪这一番话,说得是有型有格——有性格有格调有原则。然而一个人能够这样刚硬淡定有性格,也不过是未曾真正动心。他若真喜欢她,怎舍得看她这样生气难过,连一句解释都不肯?而她得了他这一番话,得了他骑车送她一回,得了他一张歌谱——便以为他待她不同,又欢喜起来。他待她,确是另眼相看,与众不同。然而这不同,并不是因他有多喜欢她,而是因他知她喜欢他。单纯可爱的女孩儿这样真心真意地喜欢自己,单是为这份知遇之恩,他也不能不心软。爱恋若是一场赌局,小蝶从一开始,就已注定要输。然而春日杏花,陌上少年,必是要这样倾尽全力不计得失地爱一场,才不辜负这青春华年。原先觉得蓝凤萍的悲剧是命定,看到这里却觉得完全是她自身的选择。她不是没有别的机会,声哥有权有势有型有款有诚意有气度——她偏不要,只看中一个DONNY。DONNY和声哥相比,实是云泥之别,倒不是因为DONNY没钱,DONNY若能像家豪肯上进有担当,就算穷一点,凤萍死心塌地也算值得。然而DONNY嗜赌。不仅心胸狭窄,还胆小如鼠——当着声哥的面,凤萍一番拒绝的话说得不卑不亢有礼有节,DONNY却吓得手都抖,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真不知凤萍为何能忍耐这样不似男人的男人。声哥那句话问得好:一个男人,除了爱你对你好之外,总得有点其他的吧?然而凤萍说,她要求低,只要他爱她对她好,她就满足了,物质上的不足,她愿意和他一起努力。我年纪小的时候,也曾有凤萍那么天真,觉得只要对方爱我对我好,其他都不重要,没钱可以一起赚,一起努力。年少的时候真是要求低。不懂得重要的不仅仅是爱和钱,还有人品、操守、涵养、能力……不过蓝凤萍若真的跟了声哥,以她的性格,也不一定就真能幸福。她在畸形家庭中长大,情感需求特别强烈,DONNY爱她紧张她重视她,正好满足了她的需求。声哥比较沉默,在感情表达上比较含蓄,不像DONNY能够做小伏低甜言蜜语。从这点上来说,蓝凤萍选择DONNY,也算是求仁得仁的一种。三、想起你,茫然于,漆黑夜半沈家豪真是暧昧高手。陪小蝶走场,替小蝶挡酒,送小蝶回家。样样都做到足,却死不肯松口说一句喜欢。“为什么这么在乎我?”“因为传统。从传统来讲,我要是不帮你,保叔啊你的姐妹啊你的家人啊,都会要骂我的嘛。”还有比这更牵强的理由么?然而小蝶已是心花怒放。光说不做,自然不是真爱,然而光做不说呢?有些男人光做不说是因为腼腆,不够勇气,只敢默默付出。不过家豪那洞悉一切的笑容,尽在掌握的淡定——他不承认,只不过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费心研究他是否有真心并无意义,能够暧昧的,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分半分真心。没有那么一分半分真心,两分三分真好,谁会在得不到确切答案的情况下,飞蛾扑火一般爱上他?DONNY和富婆的那一段看的我很乐,DONNY那个委委屈屈为钱牺牲的纠结样子,简直像个被有钱男人逼奸的柔弱少女。“我想问你借点钱。”“没问题,不过要怎么偿还,你知道的。”洪太太有够犀利,把男人当玩物的姿态做得十足十。女人要是钱债肉偿,就算心里不情愿,技术上倒是简单——躺下就行。DONNY钱债肉偿,可是要实打实出力的,他这么委屈不情愿的样子——哎呀这可真是难为他了。声哥真是有型,望着凤萍的样子真是深情,看得我恨不得穿越过去附身凤萍替她飞甩DONNY与声哥成其好事……凤萍寻死,是声哥救她;DONNY挨揍,是声哥解围;最后DONNY欠下的巨额赌债,都是声哥替他们还的债。声哥对凤萍,可算是真爱来的。不过呢,没追到手、没真正相处过、没经过时间考验的感情,就好像沙堡,再真再美,底子还是虚的。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费尔明娜对佛罗伦蒂诺整整大半年的热烈爱情,抵不过一次偶然的回眸——人们爱得最热烈的,往往是他(她)心目中自行营造的幻象。单恋得越痴情,越长久,幻灭起来越迅速,越冷酷。从这个角度来说,凤萍死心塌地地跟着DONNY,对她而言,也许倒是正确选择。小蝶去了电视台唱歌,家豪得了时代曲最佳作曲奖,两人并肩走在街上,家豪头一次揽着小蝶——这也许,是他们最好的,最快乐的时光。她的快乐都是因他,他更多的却是为那个奖。她笑吟吟,满心里都是他,他的心却一早已飞出去——他遥望的,是他那终于不再那么遥不可及的理想。他和师父师兄弟们喝酒庆贺,满面笑容,我想,这才是他真正快乐的时刻。家豪有理想有能力,品格高尚,对小蝶也不算不好。只不过,在他心里,小蝶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不是他的错,更不是她的,真要说起来,大概也只能怪缘分不够。小蝶搬到家豪楼上,一天三次地借故去找家豪,邀请他烛光晚餐,又邀他天台共坐——小蝶倒真的是又纯又真,不扭捏不矫情,追家豪追得大方真挚,又不乏小儿女情怀,肯体谅肯迁就好满足,实在是理想的女朋友。不由得家豪不心软。在这段感情里,小蝶是尽了力了。可惜,家豪从头至尾,并未真正爱上她。动心当然是动心的。喜欢也的确是真喜欢的。然而这点喜欢,抵不过身份的落差,抵不过他的自尊自卑,抵不过理想的重要。当年看的时候年纪小,觉得家豪无情,现在却完全能够理解他的选择。在当时当地,他必须要做出取舍。他做出了理性的选择。家豪这一走,和小蝶半生未见,于他是憾恨;他若不走,则一定会后悔。四、婉碧的智慧婉碧和霍耀祖的故事,原本很有悲剧性的危险。多的是类似的故事:同是苦出身,她千辛万苦,赚钱供他上学;他靠着她的资助,完成学业,前途大好——然后呢?其实,已经没有然后了。他们已各行各路。他资质越出色,潜力越大,走得越快——便也离她越远。他远远地离开了她的世界。结局已经注定。区别不过是,分手的姿态是否能好看一点。姿态最难看的,莫过于秦香莲和陈世美。一个要甩脱,一个要死缠,最后终于兵刃相见,生死相搏。世人都道陈世美忘恩负义。不忘恩负义、重情重义的男人——那就是霍耀祖了。霍耀祖对婉碧,人前坚定维护,人后温柔呵护——是,他要报答她,他绝不弃她,他重情重义有担当肯负责,可是,他不爱她了。爱不是道义,也不是责任。爱没有了,就是没有了。霍耀祖很好运,因为他遇到的不是秦香莲,而是婉碧。婉碧是个聪明人。女人在情场上最大的聪明,就是要知道何时该退场。她退得及时,叫他松一口气之余,尚能留得些许情分。婉碧更聪明的地方,是她的独立性。在男人身上找生活不过是她的生存方式,从她的内心来说,她并不依赖,也不希冀于某个男人。她供霍耀祖上学,并没指望回报——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她当年为他的付出,是出于爱。到的后来,她清楚地看到了他和她的不同,清楚地明白到这段感情无以为继,于是她干脆利落地离开。很少有人能做到婉碧这样。通常秦香莲们比较多——爱与投资夹杂不清,收不到回报就不甘不忿。男性中此类人更多,分手后算账的泼硫酸的杀人的——有人用一个经济术语来形容婚恋中的投入付出:沉没成本。也许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现在是经济时代。不过我总觉得婉碧那样不计得失的做法更洒脱豁达,是高贵的情操。亦是一种智慧。一种尊严。我要你与我一起,是因你爱我,而非——此恩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我要你与我一起,是因你同我在一起快乐幸福,而非勉为其难的牺牲。两个人在一起,但凡有一丝一毫的勉强,我也觉得——不必了。免得到时候来一句: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何必。本文版权归作者林希曦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