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离开了吗?法治还有多远?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2-04 19:27:37人气:0
T省的84·85年

视频T省的84·85年状态:正片年代:1986

主演叶志康达式常郭允泰王伟平更新时间:2023-12-28 13:00:41

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元的企业,1983年,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期限两年。他上任后,大刀阔斧进行改革,使工厂在五个月内就盈利二百万元,但到84年春,厂长程戈却向法院提起诉状,告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而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十分震惊纷纷出面要程戈撤回起诉,但遭到程戈的拒绝。这个…

以下是一些自己也不那么确定的看法,仅从理论来讲,只是凭自己目前所见所闻所知而思,并未实际体认过中国的政治体制。也许有谬误之处,还请见谅。是党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党?党在法律规范范围之外,法律只能规范党员个人的行为,却不能规范以党这个组织作出的行为。即使党中央下级的组织的行为可以通过党章等党内规范来约束,但党中央的行为却无法通过党内的章程来约束。何况,一个组织的内部规章制度只能用于规范内部的行为和关系。但事实是,党各级组织的行为一直都在影响党外的公民和组织机构,这个时候的关系已经超越了党内规范的调整范围了,要想约束权力、规范行为、维持秩序,只能将这些行为和关系纳入法律规范之下,而党组织却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并不能直接制约党组织,而只能制约由党组织实际控制的各个组织机构。也就是说,即使事实上已经制约了党组织所作出的行为,但名义上仍然只是制约了党组织控制的组织机构。名义上党永不会犯错,也永远不受制约,从这一个特征来看党似乎是一种象征,类似君主立宪政体中的虚君,但虚君是因为无实权而无责任,而党却是掌握实权却仍然不承担责任,而且是因为没有法律上承担责任的资格。现在的单位组织机构都是两块牌子,一块是名,一块是实,行使权力的是实,承担责任的是名,但实际上名实都是同一班人,只不过分开来行权和担责。如此玩弄名实之术,不过是想维护中国文化中一直无法自拔的领导者统治者不会犯错这一执念和掩耳盗铃之思维。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亦无不是的君父。而似乎,党中央组织不仅是象征,而且是“神圣”的,因为它从名和实都不会承担责任,因为它无论名实方面都不会有错,无所谓对错即无所谓责任。因此,它完全不受内外规范制约,唯二能够凭借来制约权力的,一是各位中央成员的道德自律,二是各位中央成员的相互制约,三是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在的舆论。所以,各级党组织至少从名义上游离于法律之外,而党中央则在实际上似乎也是如此。中国文化中的对名实不符的伎俩的“熟练运用”一天不根除,法治社会终究无法建成。只有真正没有法外之人和法外之组织,人人平等立于法律之下之前,法治理想才会有可能实现。中国文化中的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和习惯是法治的真正大敌,我们的历史悠久,可同时也给了我们沉重的包袱,我们当然应该回望历史,但却不应该沉浸其中,也许,当我们真正放下过去的历史和沉重的包袱,自由地走向未来的时候,我们才能说我们真正地解放了我们自己。也许,打破制度的枷锁是解放人类的第一步,而冲破思想的牢笼是最后一步。人类的历程有时进有时退,但在解放自身的方面,我们还是在前进的。正如电影中所说,我们过去没有做到宪法的规定,以后一定要做到。我们过去没有摆脱的文化枷锁,以后一定要摆脱;我们过去没有实现的法治,以后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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