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魔鬼献给未来拍摄《血色将至》的时候,37岁的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就像是被一只巨大的“库布里克之手”攫住了灵魂,尤其是那些能令人全身的骨头都跟着咔咔作响的配乐和最后的高潮场面以及落幕方式,令这部电影几度笼罩着不祥的“库布里克气氛”。但奇怪的是,在这部作品问世之前,我们几乎没有看到在安德森身上有任何这一迹象的蛛丝马迹,这之前,人们在谈论这位好莱坞天才导演的时候,总是习惯于把他和罗伯特·奥尔特曼联系在一起,这不仅因为他们同样以善驾驭多人物、多线索叙事闻名,更因为那些富有传奇色彩的关于他们之间是如何建立师徒关系的典故。如果将罗伯特·奥尔特曼根据美国作家雷蒙德·卡弗一系列短篇小说改编的电影《短片集》视作他的典型作品,那么,与之相对应的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作品,应该是那部狡黠而迷人的《不羁夜》。从某种程度上讲,徒弟的作品甚至比师傅的更具浑然一体的叙事魅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安德森在其中倾注了自己年轻时代的生命体验。1997年,当安德森在充满信心地描绘着70年代末美国色情产业“下流”图景的时候,还没有认真考虑过创作者是否要居高临下这个问题,但在1999年的《木兰花》里,他终于开始受制于自己的过人才华,为了消解内心深处蛰伏着的强烈压抑,编写剧本的时候,他在镜头里悄悄埋藏了许多令后来的发现者们感到吃惊的隐秘信息,而这种克制和压抑,终于在《血色将至》里被一扫而光!一、音乐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37岁的时候,斯坦利·库布里克还只是个因为拍摄黑色电影《杀手之吻》而刚刚在好莱坞展露才华的“年轻导演”,在同样的年纪,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已经完成了《不羁夜》和《木兰花》,这种过早显露的才华和过早到来的成就,足以令人不安,但却证实《血色将至》具有现在这样的深刻与纯粹,实属必然。在这部电影里,安德森显然是有意采用了“较原始的”电影语言,比如,在拍摄人物对话的时候,他极少使用对切镜头,而是一律用中景一气呵成;那些从地狱里传出的令人窒息的声音,也是佐证——他不仅使用了密集强悍的纯古典音乐,比如大量小提琴、大提琴和钢琴合奏曲,令展示人物内心活动的主观音乐也成为电影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还大胆使用了一些不寻常的另类音乐和配乐方法,这些特殊的声响,在强烈感染和刺激观众的同时,事实上也在狂暴地折磨并恫吓着他们,《底特律新闻报》的记者在看完电影后写道:“疯狂的史诗、壮丽的杰出表演……在看完影片一周之后,我依然可以听到自己大脑在狂躁的吱吱作响。”在令人印象深刻的井喷大火那场戏中,有一段好像是来自人类远古时代部落,人们用死人头骨击打出来充满巫术气氛的音乐,它贯穿了整场大火,直到次日大火熄灭另一场景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一主观音乐也依然没有适时停止,它顽固地延续了下去(这在电影配乐中非常罕见)……可以想象,这一音乐的运用并不仅仅是用来烘托场景气氛的,它其实是从故事主人公石油大亨丹尼尔·普莱维内心深处发出的地狱之声,这种声音一直在召唤着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一步步走向魔鬼的怀抱。但受惊吓的,是观众。在丹尼尔·普莱维这个以石油起家的美国佬心里,一直充满着这种灵魂被用力撕扯的声音,但这音乐却只存在于他因石油崛起的那个时期。在影片的最后半小时里,当丹尼尔步入老年,当他已经攫取了他渴望的财富,这种用音乐来表现内心挣扎的做法就悄悄被压抑和自我封闭的无声镜头取代。安德森在用这种改变告诉我们的是:丹尼尔已经把自己彻底交给了魔鬼,他的内心深处不复年轻时的强烈挣扎,他在那所阴沉的巨大庄园里过着离群索居的酗酒生活,除了偶尔传来单调地他在用猎枪枪杀客厅家具的物品破碎声,整座庄园里一片寂静。二、我是个冒牌的先知,上帝是迷信的产物!《血色将至》灵感来自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尔1927年的小说《石油!》(Oil!),在看过原著之前,很难确定安德森究竟对小说进行了怎样的改编,但可以想象的是,影片在努力塑造丹尼尔·普莱维黑色人生这一主线的同时,有意强化了这个石油大亨和乡村牧师保罗·桑迪之间的对立和换位,这一处理,不仅丰富了丹尼尔·普莱维作为魔鬼的意志,同时,也是安德森对自己一向怀疑的宗教进行的一次最大限度的嘲弄,而这一点,很可能正是最终影响了奥斯卡评委投票结果的关键。最初,年轻的牧师保罗·桑迪打着兴建当地教堂的神圣名义,邀请丹尼尔到小波士顿镇开发石油,作为回报,他希望得到5000美元酬金来修建教堂,但丹尼尔一眼看穿了这个披着神袍的利欲熏心的“上帝使者”,他获得了油田,却没有兑现他关于酬金的诺言(直到影片结束也没有),不是因为他舍不得这笔钱,他只是不屑于向一个卑鄙的可怜虫施舍怜悯,尤其是一个打着上帝旗号的可怜虫。在这两个人物身上体现的,不是简单的物质和精神对立(况且保罗代表的精神力量本身是扭曲的、非正面的),甚至也不是简单的对上帝表示怀疑,安德森通过丹尼尔·普莱维这个离经叛道者向美国这个清教徒国家发出的,是最危险的挑衅和最严峻的挑战。影片的最后高潮部分,孤独的暴君丹尼尔不仅让上门前来索取金钱的牧师保罗原形毕露,以雪前耻,还迫使这个基督教道德的化身,亲口喊出了“我是个冒牌的先知,上帝是迷信的产物!”这一大逆不道的宣誓。这是个足够凶狠的诅咒,可他(既是丹尼尔,又是安德森)竟然还要保罗“用令人信服的语气说出来,用你布道的口气说!”而且连续说了八遍。奥斯卡评委纵然个个是品格高尚的理性主义者,他们深信“上帝并不存在”,而且也清楚《血色将至》“21世纪的《公民凯恩》”这一不朽价值,他们也决不能给这部电影戴上“最佳影片”桂冠,他们唯一能做的是把表演奖颁给
丹尼尔·戴-刘易斯,这不仅因为“如果丹尼尔·戴-刘易斯没有赢得奥斯卡影帝,那我们要改写对于‘演技’的定义,他与任何伟大表演都不同——他更伟大!”(《丹佛邮报》),更因为另一桩事实——丹尼尔·普莱维对上帝信仰(代表着人类的所有光明信仰)的决绝态度,不仅仅是这个角色在地狱里向人性边际发出的绝望吼叫,它也宣告着导演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本人对基督教伪善一面的深深不屑。三、石油是美国的原罪,贪婪是人类的梦魇这是一部石油大亨的家族史诗,展现了贪婪、腐败以及对美国梦的追求,而《纽约时报》则用这句话概括了影片:“安德森的影片不是美国梦,是美国梦魇,观众将随着影片进入烈火熊熊的地狱,每个人都将在其中得到沸腾和诅咒。”某种程度上讲,《血色将至》不仅是一部个人史诗,它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西部开发史乃至建国史的缩影,更是凝聚着每一个个人、实体和国家迅速崛起又迅速瓦解的饱尝代价的灵魂蜕变史的缩影。石油,是美国的原罪,现在更几乎成为困扰整个人类的世纪梦魇,2007年美国影坛那些良莠不齐的政治电影无不与此瓜葛,它们或者探讨政治与媒体的幕后媾和(《狮入羊口》),或者深究国家利益对个体利益的无情蹂躏(《决战以拉谷》、《引渡》),或者跨越地域思考种族仇恨对情感共同体带来的巨大伤害(《追风筝的人》、《国王》),而唯有《血色将至》,是将矛头直接指向资本主义罪恶的源头,它在这种罪恶埋下种子的时代里寻找线索——向上质疑非理性宗教的价值,向下探讨资本主义经济开发对人性泯灭负有的责任,而在中间盘旋不去的,是对人存在价值的深沉思考。四、把魔鬼献给未来丹尼尔·普莱维的一生,不是一个人从成功走向自毁的幻灭过程,他甚至都不是一个渐变的魔鬼,他就是魔鬼本身。他的儿子(实际上是养子)说在他身上学到的是“工作的热情”,而他的反应是咒骂这唯一的亲人为“婊子”,因为长大成人的儿子终于决定要离开他自创事业,他用愤怒亲手割断了这段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亲情纽带,他让自己完全坠入那孤独的深渊。影片开始的时候(19世纪末),丹尼尔独自艰难地挖掘银矿,在一次爆破后他失足掉进了幽暗的矿井,当他拖着残腿痛苦地爬出矿坑的时候,他已经感受到了那种孤独。当事业有所发展,他带着儿子在小波士顿镇建筑辉煌未来的时候,儿子在一次井喷事故中不幸耳聋,他再次感到身体里仅存的人性离他而去,强烈的孤独感使他对一个投奔他而来的兄弟产生了依赖,他立刻将自己内心的挫败、懊恼、无望和盘托出(“我的内心总在斗争。我不愿意见到其他人成功。对大部分人,我都怀有恨意。我心中的一部分已不复存在……投入工作的热情,遭受挫折的懊恼……所有的那些……那些失败的往昔都已离我远去……我已经不在乎什么了。如果在我心里的东西,在你心里也应该有。有很多次,我看着别人,找不到半点令我中意的地方。我想挣足够多的钞票……多到足以远离俗世的烦扰,一个人静静的生活。”),然而很快,他却痛苦地发现这个慕名而来的“亲人”其实只是个贪图钱财的下流冒牌货,他怒不可遏,开枪打碎了这家伙的脑壳并把尸体埋葬在森林深处的浅坑里,那坑里除了泥土,还有渗出地面的石油。不久之后,他又不得不为了掩饰杀人罪行,更重要的是为了获得输油管道而在牧师保罗屈服,他在他一向心怀憎恨的大教堂里忏悔道,“我把自己的亲儿子丢在一边!主啊,请赐给我圣血。驱走我体内的恶魔。”这之后,他果然如愿地成为石油大亨,成为一个令人生畏、毫无怜悯之心的孤家寡人。最终,他又赶走了唯一对他心存感恩的养子,并让灵魂同样丑恶但邪恶远不及自己的牧师保罗在他面前俯首称臣,然后,他在绝望中疯狂地杀死了保罗,彻底投入到那个魔鬼的世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已经掌握了将悲剧神话拍摄成电影的能力,他的摄影机曾饱含温情,但在《血色将至》里他学会了藐视这个世界,他用丹尼尔·普莱维这个凝聚着深刻现代性的人物,再次完美诠释了邪恶人性对人类此刻的重要意义。也许,在他身上还缺少库布里克那绝对的冷酷(丹尼尔·普莱维的养子是个重要的保留,他没有续写父辈的邪恶),但无疑,他已成功跻身到了那些世界上最伟大导演的行列。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658a99010092j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