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戮是真的,必要是假的。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23 17:22:08人气:0
视频:必要的杀戮状态:BD中字年代:2010
主演:文森特·加洛艾玛纽尔·塞尼耶PhillipGossDavidL.Price更新时间:2022-09-28 19:38:14
阿富汗人穆罕穆德(文森特·加洛VincentGallo饰)在荒芜的山地中偶遇三名美军,他在惊慌失措中用手中的武器杀死了他们。穆罕穆德被随后赶到的美军活捉,在美军监狱中遭到审讯和虐待。在押解的路上,美军车辆遭遇车祸,默罕默德于混乱中意外的获得了自由。他在冰天雪地中杀死过路人,抢夺了车辆和衣服,又在美军的追踪中杀死军犬。在杳无人烟的森林中,默罕默德依靠树皮充饥,为生存进行卓…
在什么情况下你会杀人?我曾经问过一个很好的朋友这样一个问题,这个朋友无论是学历还是社会地位都颇高,我原以为这会是一个让他难以回答、需要长思的问题,但结果却出乎意料,他不仅毫不犹豫地回答,还给了我一串很长的清单:有人威胁到的我的生命、威胁到我所爱的人的生命、有人要夺取我的自由、夺取我所爱的人的自由、有人要抢走我的所有财富、名誉、地位……。虽然清单的长度让我有些讶异,但我可以理解他背后的思想和逻辑,在他的心目中,有些东西比生命更重要,一旦失去这些东西,活着就没有太多意义,而当活着不再有意义时,杀人也就不是这么值得害怕和回避的事情。只是,大多数的动物只会为了生存、为了填饱肚子才杀害其他生物,为什么人们却有这么多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必要的杀戮》是波兰知名导演杰兹-斯科利莫夫斯基的作品,在2010年威尼斯电影节上获得评审团大奖和最佳男主角奖。这部片子虽然获得国际影展的加冕,但却被观众和许多影评人批评的一文不值,认为这部片长不及九十分钟的作品,沉闷且重点全无。《好莱坞报道》甚至说,如果不是男主角撑起整部电影,这部片子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尽管差评如潮,但我自己却挺喜欢这部作品,而喜欢的原因正是美国人对这部片子深恶痛绝的原因,它践踏了美国军人的生命与尊严。这么说并不是因为我对美国军人有什么仇恨,只是在所有电影当中,美国军人总是以英雄的姿态现身,即使不幸牺牲也是为了正义、出于勇气,至于其他人物,就必须负责坏人或弱者这种角色。但在这部片子里,美国军人却是坏人和弱者,是可悲可笑的跳梁小丑,还如蝼蚁般地被主角轻易杀害。就我个人而言,这种反主流的呈现方式代表的是一个电影艺术家的真实勇气,是鸡蛋碰硬墙的执着傻气。■《必要的杀戮》剧情很简单,一个阿富汗的恐怖份子因为杀害三名嬉笑不已的美军而遭到逮捕,随即被送往东欧某处的秘密集中营进行刑求逼供,后来这名恐怖分子在被转送的途中因为车祸而侥幸逃脱,随即便在大雪封天的森林中展开逃亡与求生。在逃亡的初始,这名恐怖分子察觉自己不可能从这冰天雪地当中脱身,于是他回头试着向美国军人投降,然而留在车祸现场驻守的两名美军却沉溺在巨响的摇滚乐中,其中一名还兴高采烈地和家里通电话,连恐怖份子举着双手走到他背后都没察觉。看到这名美军腰上插着的手枪,恐怖份子反射性地就拔枪杀了这两名美军,并开走他们的车,以换取一线生机。毕竟在集中营时,美军对他施以极其残忍的虐待,能逃自当是要逃。不过开着车实在太过显眼,这名恐怖分子不久就弃车逃入森林当中。事已至此,他心里明白自己一旦被美军抓获,肯定是死路一条,他只能不惜代价地逃下去。为了生存下去,他在九死一生的边缘上又杀了一个几乎追上他的美军,还杀了一个手持电锯、看似危险的伐木工人。而为了抵挡饥饿,他挖蚂蚁、啃树皮、抢夺并生吃别人钓起来的活鱼、甚至拿枪威胁一个母亲以吮吸她的母乳。明明情势如此危急而他又饥饿难当,他却不曾主动伤害过动物,还出手救了一只陷于捕兽器里的狗,并刻意绕开一大群的鹿。在又冷又饿又受伤的情况下,这名恐怖份子走向一座山间民宅,并昏倒在这民宅的窗外。民宅里住着的是一个又聋又哑的女人,她瞥见这个恐怖份子在窗外的身影时,吓了一大跳。但一发现这是一个濒死边缘的人时,就义无反顾地将他拖进屋内加以料理。她为他清理伤口、奉上热汤,还抵挡住两个上门盘查的美军。这两个美军嫌女人又聋又哑,懒得和她打交道,因此草草扫视一下便离开。隔天清晨,这个恐怖份子骑着一匹白马离开了女人的宅子,沿着路向前行。坐在马背上,他因为伤重开始口鼻冒血,最后只见马儿独自走在白雪之上,马脖子上溅满鲜红的血液。■导演杰兹-斯科利莫夫斯基的前一部作品是《和安娜的四个夜晚》,这两部作品的主题和手法尽管不同,但对白都极少,导演刻意留下大片的空白让观众自己去推想,而两部片子的主角也都是“理所当然”的坏人。然而,真正的故事其实就在影片中所刻意留下的空白和“理所当然”的部分。这部影片最大的特点是这名扮演恐怖份子的主角没有一句对白,导演自始至终都没有交代过这个主角的背景,我们只知道他在阿富汗的峡谷中因为害怕携带武器的美军而杀人,但却不知道他为什么出现在那个峡谷当中。我们之所以理所当然地认定他是一个恐怖份子,只是因为他出现在阿富汗渺无人烟的峡谷当中,而且拿了一把“大杀伤性”武器杀害美国军人。但实际上,这把武器是他从一个死人身上拿起来的,而这把所谓的“大杀伤性”武器,也就够杀个把人。影片中也没有交代这名恐怖份子被逮捕后,为什么会被送到东欧,而且究竟是东欧哪个国家,毕竟影片中唯一与主角有交汇的人物,是一个又聋又哑、不曾开口说话的女人。不过事后当记者和观众追问起来时,才从导演那里得知,原来美军在世界各地秘密地建立了几个类似关塔那摩的集中营,而除了斯洛伐克政府正式承认外,其他国家都不肯承认。尽管波兰政府也是打死不承认,但据说波兰也有一个,而目前该国正在就此事调查当中。在每一次的记者采访当中,导演都一再强调,这部片子与政治无关,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强大的军队,但他们每次行动最终都陷入困境:越南、伊拉克、阿富汗….美军内部的组织肯定存在什么问题。但我重申,我的电影与政治无关,仅仅讲述了人类的抗争精神。”虽然导演一再如此声明,但似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毕竟看过电影后,观众印象最为深刻的,不是主角在逃亡过程中如何艰辛求生以及如何残忍杀害美军,而是美军自始至终表现出来的轻忽散漫态度,以及集中营中所实施的无人性虐待与刑求。■我想影片中对美军的影射与讽刺之意极为明显,除此之外,当中其实真正的议题在于“杀戮的本质”,而这正是影片名称之所在。在《必要的杀戮》里头,涉及了三方的杀戮,一方是身为恐怖份子的主角,一方是出兵阿富汗、追捕主角的美军,一方则是穆斯林口中的真主“神”。在电影里头,当主角陷入痛苦当中,便浮现妻女的朦胧画面,而在画面之外,播放的是唤醒信徒为真主牺牲生命、杀害敌人的歌曲。片中主角之所以杀戮,是为了求生,即使在饥饿当中,他都不愿意轻易伤害动物,但对于拿着武器、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人,他则毫不犹豫地与之搏斗、痛下杀手。这种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进行的杀戮,是动物的本能,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行为。但美军为何进行杀戮?他们既然没有面临存亡关头,又为何发动战争进行杀戮?是什么东西让他们能轻言夺人性命?很多人也许会回答是为了自由和和平,但这是真的吗?值得吗?无论如何,这是一个美国人自己才能回答的问题。神创造万事万物,神爱世人。然而神在爱的同时却又进行杀戮,在传扬善的同时却施展恶。这又是为什么?真主要信徒们坚守他的道路,要信徒们摧毁那些邪恶的、不公不义的,要信徒们为真主献出性命,无论牺牲是否成功,真主必会在天堂给予奖赏。但为何这些不信伊斯兰教的,不遵守伊斯兰教义的就是邪恶的人,就是不公不义的人,就死有余辜?真主给予的奖赏有是什么,是否真值得不惜代价的杀戮?无论如何,这是一个伊斯兰基本教义派的人才能回答的问题。我们能确定的是,美国人不能理解伊斯兰教徒杀戮的本质为何,却又坚信自己杀戮的正当性。而伊斯兰教徒同样不能理解美国人杀戮的本质为何,但却也坚信自己杀戮的正当性。双方同样顽固也同样愚昧。于是影片当中那个阿富汗主角便成为无辜的牺牲品,而正是影片中这段艰苦无望的逃生所传递出来的意义:人类除了求生存以外进行的一切杀戮,都是因为顽固与愚昧。P.S.影片中的那个聋哑女人系由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妻子出演,基于波兰斯基与美国的恩怨,由他的妻子来扮演这个无法与美国人沟通、被美国人瞧不起的角色,再适合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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