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个英雄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13 14:34:27人气:0
视频:杀人三步曲Desperado状态:年代:1995
主演:安东尼奥·班德拉斯萨尔玛·海耶克乔昆姆·德·阿尔梅达切奇·马林更新时间:2013-04-10 14:27:06
吉他手埃尔(安东尼奥?班德拉斯AntonioBanderas饰)靠在夜总会表演为生。一天,他的女友遭到了当地的一个大毒枭的枪杀,而埃尔的左手也遭到枪击,从此不能再弹吉他了。于是,埃尔的吉他盒子里放的不再是吉他,而是武器装备。他带着他的吉他盒子穿过一个又一个街头,为的是为女友报仇雪恨。大毒枭得知埃尔正在寻仇,于是派出手下前来暗杀他。危难关头,埃尔幸得美女卡罗琳娜(萨尔玛?海耶…
(就当成是一个DHC的HC之作吧……)生活中是不能乱说话的,常常是说说就把自己弄得很矛盾。比如说,几周前我还在高喊“讨厌好莱坞的动作片”,可是最近却一直找班德拉斯的片子在看。再比如说刚看《夜访吸血鬼》的时候,深深地觉得班德拉斯就是把原作的阿曼德给毁了,结果不到一周后就立刻翻出电影,一遍又一遍看班大叔的表演,然后就完全被折服了。累积到现在,看他的片子该有十部左右了,而且是密集在一个月里。虽然他是演了四十多部,但实在找不到那么多。照理说长得那么性感,该算作“名演员”了(其实他本来就是),结果在“宝丽金”的电影“名演员”那类里翻,就只能找到尼古拉斯凯奇、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约翰尼德普、汤姆汉克斯、基努里维斯、妮可基德曼、安吉丽娜茱莉这些人的电影,想找大叔的片子必须从头翻到尾,还不一定找不找得到。于是没办法,去看看合集之类的,结果买回来一个两碟的,其中一碟又划得厉害,再加上拿笔记本看,真是让人有一种别别扭扭的感觉。买到《杀人三部曲》的时候,其实就是冲着封面去的,好帅……其实他的年纪比我爸都大……可惜我就是比较喜欢“老帅哥”(其实我不觉得他老)这类的。很喜欢这部电影的另一个译名《英雄不流泪》,听这名字就煽,而且还肯定和“美人”有关。原名是《Desperado》,其实就是“亡命之徒”的意思,所以说,中文是博大精深的~~开始是死也没看出来这和“三部曲”有什么联系,其实看完了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全程太过HC了。不过后来仔细研究了一下封面,上面写了这样一段话:Hecamebacktosettlethescorewithsomeone,Anyone,Everyone。于是呢,似乎初步明白了一点这个“三部曲”到底是怎么回事了。然而实际上究竟怎么回事还是很难说……其实平时不怎么看片,看了片又很少(几乎不)看动作片,但看到这部片子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故事很简单,不过就是一个英雄为自己的女人复仇,搭上了数条朋友的性命,最后不但报了仇,又抱得另一美人归么!事实大家自己看,不过就是如此。可惜我没定力,刚看个开头就被吸住了,这不光是冲着班德拉斯去的,还有里面的那个大英雄形象,其实就是合而为一了。故事里的英雄开场就玩了个神秘,倒是很帅,不过紧接着的吉他弹奏实在是太精彩了,既然听不懂他唱什么,那估计就是西班牙语。并且这首歌是大叔自己唱的,真的好有才啊~~其实会音乐的男人很有吸引力,但不要拿出来得瑟就好,就像这个独行侠。虽然不弹琴有一部分是因为手,但是也没有到处炫耀说嗯,我曾经弹吉他弹得超级棒。他也就是平静地追忆往事的时候说了句,我曾经是个musician。这一点,长得这么帅是可以原谅的。生活阅历告诉我(其实不过十八年,还得刨除不懂得欣赏的日子,所剩不过几千天),看动作片的男士居多,也许是看那杀气腾腾的架势,倒是可以一填平时无处发泄的愤懑。和平年代,哪里来的英雄。现世的英雄早已泛滥成一个煽情的词语“眼泪”。而大家忽略了一点,英雄只要感人就够了,让眼泪见鬼去吧,英雄是不能够流泪的。英雄,唉,英雄……其实英雄不该是残杀了那么多人性命的家伙,除非这些人都是暴徒;英雄不该是拿枪指着自己兄弟的家伙,除非那是个恶人头目;英雄不该是那个连累自己所有朋友的家伙,除非朋友们都甘愿送死。可是你看吧,班德拉斯这个英雄算是占全了。所有的“不该”,所有的“除非”,到了枪下,谁又管得了那么多。其实英雄就该是那个看到小孩子就温情涌动的人,就该是那个放下枪支还可以拿起吉他的人,就该是那个拼死也要保护自己深爱的女人的人,当然前提条件是身边的那一个。这一回,大叔又占全了。自古以来,女孩子都是爱英雄的吧。有的时候我也会,虽然一直喜欢的都是文质彬彬的文艺青年,但是我坚信,不喜欢英雄的女孩子绝对是没有发现真正的英雄。张晓风有句话说得好:“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宠了他。”片中的女主角,或许不过也是爱上了他孩子气的一面,投怀送抱,心甘情愿。相信看了这部片子的人不会谴责这个英雄另觅新欢,反而会希望二人走到一起。英雄身边怎么可以没有美人,就算对以往的事有怀念,眼前这份盛情的爱又怎可拒绝。偏偏是爱上了女主人公的决断,爱都爱了,算就算了。两只鞋子不是一双又能怎样,只要鞋跟高度相同,仍可以走得美,走得自我。红色与黑色,情感与理智,激情与平静,随着裸露的腰肢扭入漫天的风里。喜欢女主角长长弯弯的睫毛,浓密黑色的卷发,喜欢她在床上安静地唱起歌曲,弹着吉他。开始想起母亲。她的美,犹如沙漠玫瑰,顽强狂放,正适合英雄。英雄俯卧床前,在孩子面前说,我杀的人都是别人的儿子,别人的父亲,别人的兄弟……英雄转身,他问女子,我有没有谢过你。他说,我终会好好谢你。这段话,他已说过两遍。其实爱,才是最好的报答。为了心爱的女人,把装满武器的琴箱摔出,却又捡回,一句justincase.车子消失在远方。英雄走远了,还有他美丽的姑娘。他还会回来么?也许。看完班德拉斯,想要一个英雄。有报道说他滴酒不沾,忽然就变得很没有立场抵制不住诱惑了,多么好一男人啊,拍这么多动作片都不染戾气。其实原来以为不抽烟的男人就够好的了,凡是男的多少都得喝点儿酒,可是他竟然不沾酒,多美好的一件事啊!好在他十四岁的脚伤没让他去踢足球,否则就又失去了一个欣赏帅哥的好机会——因为不喜欢看足球(广大球迷不要鄙视我,我是女生……虽然女生看足球的也挺多)。开始羡慕韩剧的女主角(当然我不喜欢韩剧),一口一个“大叔”,叫得那么甜……此时此刻,真的希望老天扔一个英雄下来,乱世里需要英雄。班德拉斯,塑造了无数英雄形象,在一个时代里留下印记。昨日与朋友发短信,慨叹一句:经典的帅哥都老了……(这一句实指大叔)片刻回来一句:年轻的帅哥不够经典……疲于在荧幕前寻找帅哥的同仁们,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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