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人的对立面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2-20 22:37:45人气:0
红与黑

视频红与黑状态年代:0

主演卡洛尔·布盖吉姆·罗斯·斯图尔特朱迪丝·戈德雷什更新时间:2021-11-26 23:57:11

故事发生在法国一个偏僻的小镇上,我们的主人公于连(吉姆·罗斯·斯图尔特KimRossiStuart饰)就出生在那里。身处乱世,于连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虽然出生卑微,但他仍怀有着挤进上流社会的幻想,并为此不断的做着努力。 19岁之时,于连成为了市长雷纳尔(贝尔纳·维尔莱BernardVerley饰)家的家庭教师并和市长夫人路易斯(卡洛尔·布盖CaroleBouquet饰)之间产生了暧昧关系,东窗事…

——评《红与黑》富人的傲慢和穷人的刻薄同等可恶。——司汤达《红与黑》人是人的对立物,是说人是自己的对立物,所以他们是自由的。这部小说在上中学时就读过,可是那时候并读不懂,只是因为是名著,因为老师让读,或者是因为别的同学读了,为了不落后自己也读。到底了,还是没读懂。只是模模糊糊地记住了故事。最近结合着看电影,又读了一遍这本小说。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这是一个法国故事,用这国的话说,这是一个“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风流故事”——我在想,如果司汤达生在今日的这国,或许有人会用这句话为这本书做广告,如果这样做广告了,肯定会卖得不错。于连是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生着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像是深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虐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企图通过宗教或者军政(从军或则投身政治)改变自身命运是底层阶级的青年人最有效的两种途径。也就是说,我们的主人公于连就是其中的一份子。心怀远大理想和抱负,才华横溢的于连不甘心永远活在卑贱、贫穷的底层社会,进入神学院深造成为一个优秀、体面、受人尊敬的上等人是于连既定的人生目标。他究竟能不能成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他是否能“逆袭”呢!可以把答案告诉大家,虽然于连最后没能成为主教和神父,但是从世俗的角度上,他成功了,不但成功了,而且还掀起了一圈圈涟漪。这涟漪,至今还流传着。这个故事并不是作者杜撰,是司汤达在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上登载的一个死刑犯故事的基础上改编的。也就是说,现实里的确存在过一个于连。不过,要想准确理解于连,必须要了解于连生长的土壤、气候——也就是时代背景。只有将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有讨论的意义。那么,当时的法国是怎样的一种时代氛围呢。十八世纪末,公元1789年被压迫的城市贫民攻占巴士底狱为标志的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愤怒的人民处死了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以及他惊世美貌的王后玛丽(奥地利皇室公主),随之波旁王朝的覆灭,所有贵族阶级的权利、财富、地位等一切特权都变得岌岌可危。而在此后动荡、混乱的各阶层、各党派的纷争中,赋有智慧、才能、野心的出身于下层阶级的拿破仑.波拿巴的脱颖而出,整合了混乱的法国政局,不仅创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也改变和影响了整个欧洲世界的政治格局。与此同时这股新势力也犹如一股思想的时代春风,感召、影响了许许多多像主人公于连一样的身处于底层受压迫的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轻人,使他们看到了如果接受高等教育、有才能、不论出身也能改变命运的希望和机会。然而,伟大的野心——或者你说“雄心”也无不可,既是造就拿破仑成功的助手,也是毁灭他的元凶。滑铁卢失败后,拿破仑于1815年被英国人囚禁于圣赫勒拿,在这座与世隔绝的孤岛上度过了他生命中最后6年的光阴。不久,波旁王朝复辟,重掌政权的贵族阶级们生怕灾难的再度降临而变本加厉,他们从骨子里排斥、畏惧、厌恶下层阶级,他们害怕下层阶级的孩子也像特权阶层的孩子那样接受高等教育,不惜一切力量排挤、打压有思想、有反叛精神的青年一代。司汤达的所谓“红”与“黑”,“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据说,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是为了拿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此处删除50字。)在当下这国的语境下,就是说司汤达是一位“革命作家”,或者叫“红色作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时代的氛围不仅影响着“屌丝”——于连这样身处社会底层的热血青年,而且也影响了贵族社会里的年轻人,不然就无法解释于连跟德瑞纳夫人和侯爵千金玛蒂尔特小姐的所谓“爱情”了。正是因为德尔纳夫人和马蒂尔特小姐背叛了她自己的出身、阶层,将眼睛向下看的时候,才跟于连这样的屌丝产生了“爱情”。(此处删除30字。)不过,有时候我想,如果于连是一位女子——貌美如花的女子,依靠自己的容貌先是跟一位贵族老爷勾搭成奸,然后又俘获了贵族公子的爱情,又会怎么样呢?社会评价、影响、口碑,还会像于连这样吗?君不见,如于连这样的女性——在一个等级森严、阶层壁垒异常严苛的社会里,还少吗?即使在今天这样的时代,女性凭美貌、男性凭才华跻身上层社会,不是大量存在着么?还有,即使在今天这个时代里,不是每年都要有什么“环球小姐”、“亚洲小姐”、“香港小姐”比赛么?不是经常听到某某明星跟某某大人物的绯闻么?什么意思?就是说,这几乎是人类的本性,这几乎就是人类的真相。这样的故事不管放在那个时代,都可以俯拾皆是。问题是,司汤达的故事为什么如此吸引人。话归正传,于连的机会来了。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位五十岁左右的绅士,他出身贵族,扣子上挂满了勋章。他家的花园是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至少在他多金又美貌的夫人眼里是这样子的;当然,在于连眼里,他不过是一个守财奴——除了钱,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所谓“市长”,相当于这国的县长,在法国县比市大,县相当于这国的市——也就是说,在一个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法国,县长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官,但那是一方水土上的头面人物。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市长有个八九岁的儿子,聪明快乐。就是学业不怎么长进。市长为了跟“帅哥”哇列诺比富,显示自己高人一等,也为了儿子的学业,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于连正愁着没钱上神学院呢,正好在神父的介绍下——并讲好了条件,市长答应负担于连读神学院的学费,于是于连来到了是市长家,给市长八九岁的儿子当起了拉丁文教师。在于连的教育、影响下,市长儿子的学业不但有明显进步,而且人也变成他们希望变成的那样子了。所以市长和市长夫人都很高兴。市长夫人三十岁左右,不但漂亮贤惠而且聪明智慧。德尔纳夫人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十六岁带着不菲的嫁妆,就嫁给了他。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她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当然,如果没有外界干扰的话,她会这样终其一生,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法国上流社会女人的命运。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像别人一样可以在同阶层里找个情夫。可是,她似乎并不会这样做。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不但对于连产生了好感,甚至从他身上——焕发出了她将要泯灭、死去的关于少女时代的记忆,她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德尔纳夫人的女仆爱丽沙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女仆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爱丽莎哪里知道于连的理想,“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德尔纳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暖流泻落在她的心田,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夏天的时候,市长一家搬到梵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尔纳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为什么于连非要抓住德尔纳夫人的手?为什么当他终于抓住了德尔纳夫人的手之后,感觉“满足”?很简单,因为他内心深处是自卑的,是看不起以德尔纳夫人为代表的上层阶级的——他要“抓住”她的手,就能证明他跟他们没有区别,他不比他们更低贱。也就是说,此时的于连,此时此刻——在梵尼镇乡下市长家的乡间别墅里捉住德尔纳夫人的手,并不代表于连爱上了她,并且此时的于连也远未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因为他正被满脑子向上爬的理想占满了,没有任何空间给爱情——青春期的爱情留下落脚的空间。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的心却砰砰直跳——这对于他来说,是前所未有的。老实说,他对德尔纳夫人没有任何不好的印象,她是如此漂亮、如此平易近人,对他如此好。就像后来,他对她说的那句话:“你是第一个让我知道,世界上不光有敌人。”什么意思?就是说,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于连,在德尔纳夫人这里得到了平等对待——不但不敌视他,而且把他当成“朋友”,即使他是木匠的儿子。于连当然知道,这在上层社会——在市长和德尔纳夫人的阶层里,是不可能的。不说别人,即使在这个家庭里,市长和夫人就有云壤之别。市长骨子里看不上他,而且还处处对他颐指气使,时不时敲打敲打他——别忘了你是木匠的儿子。所以,德尔纳夫人给他的感觉越来越复杂了。对于德尔纳夫人来说,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这简直就是一束光——将她将要熄灭的心灵之黑洞照亮了。她认为这就是爱情。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她一夜未合眼。但是,毕竟她是聪明的上流社会的女人,她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她觉得过不了几天,等这股子劲儿过去了,就没事了。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只是他这“大胆”并不全是爱情,更多的是利用——就这样,矛盾的于连慢慢形成了。于连在心里为自己找借口:“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于是,一场不道德的所谓“爱情”要上演了。可是,于连和德尔纳夫人好了没多久,就出岔子了。原来,因为被于连拒绝的爱丽丝从市长家走了之后,去教堂神父那里告白,将于连和德尔纳之间的事情说出来了,不幸的是这消息不胫而走——因为现在的神父不是对于连好的那个神父,西朗神父退休了,换了了一个年轻的神父——竟然有人给市长大人写了匿名信,将这一切告诉了他。德尔纳夫人毕竟是一个聪明、道德、智慧的女人,平时里显现不出来她的美德和智慧,只有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才显现出了她的伟大。她一边压抑着自己对于连的爱情,一边为于连和市长着想。她觉得她不能这样子跟于连下去了,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出大事儿的。因为毕竟人心不古,毕竟人言可畏。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第一对她老公不好,第二对于连也不好。所以,她只能牺牲自己的爱情——将于连赶走。所谓“赶走”当然不是真的将于连赶出家门,从此之后井水不犯河水,而是给于连安排好了——为他的前途。于是,在德尔纳夫人的操作下,在老西朗神父的推荐下,市长承担了全部费用——于连去县里读神学院去了。于连走了,似乎这故事也要结束了。不,还远没有。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但是,于连却并不以为然。他有他对世界的看法,他觉得不管神学院还是神父、社会,人都不应该虚伪。并且他一直保持着这种性格。他把这种保持、坚守,当成对自己的考验,就像中国孔子要求的那样,他“每日三省吾身”。除了他的性格,他的坚守、克制,还有他的自信之外,他的才华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在神学院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于连脱颖而出。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在任何一个秩序的社会里,他这种性格、处事作风都会被排挤,被挤兑。于连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当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之后,他在神学院也待不下去了。在彼拉院长的介绍下,他来到了巴黎,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如果相信命运的话,或者说如果用这国人的话说,于连之所以走到了最后——接近了成功,那是因为他遇上了“贵人”。于连的第一个贵人是老西朗神父,没有他的鼓励、引导,他不会在神学方向上如此精进;如果没有他的介绍,他也不可能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就不可能与德尔纳夫人相遇;没有老西朗神父的推荐他也去不成神学院读书;第二个贵人,或者说是最终的贵人是德尔纳夫人,一直到最后——尤其是到最后那一刻支撑他生命的也是德尔纳夫人的“爱情”;第三个贵人就是彼拉院长。没有彼拉院长的介绍,他去不了巴黎,也不会给木尔侯爵做秘书,更不会跟侯爵千金马蒂尔特小姐相遇;也就是说,没有彼拉院长的推荐、介绍他最多从神学院出来去一个边远山区当个神父罢了,不可能真正进入巴黎上流社会的圈子。第三个贵人当然是马蒂尔特小姐。马蒂尔特小姐马上要登场了。不过,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人——一个底层屌丝逆袭的必然道路。所有的相遇、相交都是必然的——如果一个社会足够健康文明的话,底层跨越自己的阶层流动到上层,这条道路应该是畅通的。只有在野蛮、闭塞、愚昧的社会里,才堵塞了这样的通道。当我们说“时代背景”的时候,其实说的就是这意思:于连所处的时代,正是法国拿破仑之后再次倒退封闭——再次开始堵塞这条通道的时候。于连之所以遇到了如此多的“贵人”,那是因为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狂飙的余韵还在,虽然复辟了。正是所在“革命狂飙”的余韵影响了于连和德尔纳夫人、马蒂尔特小姐,还有老西朗神父和彼拉院长。在他们眼中,于连并没有那么可怕,甚至还有点可爱——他们都知道他的才华,都相信他是一个好青年。可是,毕竟他们还是错估了他们的时代——或者说正是因为他们的相遇,才将于连最终推上了断头台。马蒂尔特小姐该上场了。木尔侯爵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贵族,他的祖辈是十字军东征的战士,跟古老法国的皇族有血缘关系。彼拉神父专门给于连强调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像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可见,木耳侯爵在当时的法国的地位。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尽管如此,在人家的圈子里,于连还是显得个格格不入;至少他无法汇入跟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的圈子。其实这也是可以想象的,他跟人家吃的想的、关注的都不一样嘛,人家见识过的东西,他连听都还没听说过呢。所以,他除了工作之外,并不能真正融入家的圈子。只有在因为太高贵、太富有、整天无所事事——寂寞孤独无聊的贵妇人或者豪门里的小姐们,才能给他一点“理解”。同时,这些贵妇人和豪门千金,大多数时候也不过是拿他开开心,一不小心就会奚落他,嘲笑他。毕竟他是从乡下来的木匠的儿子。马蒂尔特小姐,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起初,于连并不喜欢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也就是说,直到现在于连的所谓“爱情”都不是真的爱情——他的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种借口,一种虚伪;在这一点上,他跟所谓的“上流社会”的虚伪没有任何两样,甚至他还超过了他们。因为毕竟他靠的是自己的肉体——男色,来诱惑、吸引豪门女人的。玛特尔当然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当然明白她跟他不但门不当户不对,而且她还得容忍“穷人的刻薄”。可是,正值叛逆期的少女马蒂尔特小姐却任性惯了——因为很多时候在贵族父亲眼里,她越是任性他们越爱她嘛!于是,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爱情了!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这不但很刺激,而且还很有成就感。于是,她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要他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她说的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当然,当第二天太阳重新出来的时候,她马上就后悔了。其实,也不能说是“后悔”,不过是是马蒂尔特小姐根据自己的家庭出身耳闻目睹的上流社会的规则——她觉得这不是一种“勇敢”的行为,而且很可能无比愚蠢。在她家的图书室,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马蒂尔特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这该是怎样的爱啊!这该是怎样伟大的爱情啊!于是,马蒂尔特小姐的叛逆、任性又冒出来了——于是,她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半是半推半就,半是“看看后面还有什么更刺激的”的心情下,重新开启了跟屌丝于连的“爱情”。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于连也不是傻子,他当然感觉出来了马蒂尔特小姐跟他的“游戏”。他可没时间跟一个小姐玩游戏!当他被侯爵派去伦敦出差的时候,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俄国王子是个情场老手,当于连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之后,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马蒂尔特小姐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这正应了这国的一句古话,所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是一位贵圈出了名的交际名人,而且名声在外。于连的信寄到三十三封的时候,终于感动了元帅夫人,给他回信了。于是,元帅夫人做了侯爵秘书木匠儿子的情妇的传闻在巴黎的贵圈像风一样传开了。马蒂尔特小姐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他在心里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跪在了我的脚下!”。不久,马蒂尔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他贵族称号。于连带着马蒂尔特小姐——不,现在是于连于夫人了,来到了边关某地任骑兵中尉。要知道,在法国的历史上,军队都是由贵族子弟组成的,军队本身就是贵圈。于连似乎成功了。不仅成功了,而且完胜。可是好景不长。木尔侯爵当然不会甘心,当于连带着马蒂尔特去上任的时候,他便展开了对于连的调查。很快,一封德尔纳夫人谴责于连的信传到了马蒂尔特小姐手上。当马蒂尔特小姐了解了于连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位专门诱惑豪门女性,以此作为自己进身上流的无耻的男人的时候,当然又后悔了——原本她就是迷迷糊糊,靠了青春期的叛逆才“爱”上他的嘛。被揭了老底儿的于连恼羞成怒——或者说原形毕露,这就是他原本的性情、禀赋么;这就是他的出身、家教、全部的人性么!除此之外,他的一切——他帅气、灵秀的外表,不过是披着的一身虚伪的皮罢了。他正是靠了这层虚伪的皮——才走到今天的。于是,于连拿着手枪冲进了教堂,对着德尔纳夫人就是两枪——万幸的是,德尔纳夫人并没有当场被他打死。于是,于连被捉进了监狱。尽管马蒂尔特小姐和德尔纳夫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拯救他,他都不答应,他只想速死。当然,这也是他的出身、性格决定的。相比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中,谁还把人命当回事?如果怜惜人命,如果懂得“人是一切的尺度”,就不会滥杀无辜了。也就是说,当底层跃升到了权力的顶层的时候,必然会出现一波杀戮的,因为这是底层的性格、出身使然,这简直就是他们的“原罪”。正想司汤达说的:“富人的傲慢和穷人的刻薄同等可恶。”在我看来,穷人的“刻薄”很多时候比富人的“傲慢”要可怕得多。(此处删除100字。)当于连站在被告席上为自己辩护的时候——其实他也没有什么可辩护的,他就是预谋杀人,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就应该判死刑——上断头台。如果他是真诚的,他就不该为自己“辩护”,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辩护的。的确,于连没有辜负司汤达——他坚守了他的真诚。要知道,真诚——此刻的真诚是他唯一的盔甲,他只有披起来这件盔甲,他才能在法庭上站立。不然,他是无脸站在这上面的——因为毕竟,这地方是象征着人间正义。所以,他除了发表他那一套所谓的“阶级学说”之外,再也没有任何语言了。于连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农民,没有看见一个干活的人,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或许有人会感到奇怪,为何于连拒绝辩护上诉,主动赴死。实际上,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一条路,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他早就领略了他所憎恨他所羡慕的上流社会,他更加憎恨这个“上流社会”了;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向他们屈膝下跪;这也是作为屌丝于连的品性。另外一方面,只有他死了,只有他求死了——他觉得他在德尔纳夫人面前,在马蒂尔特小姐面前才像一个人——这也是他的性格决定的。所以,他只选择死亡。这里的悖论在于,正是由于于连选择了死了,显得他跟德尔纳夫人、马蒂尔特小姐的“爱情”是真的了,高贵了。于是,在冰冷牢房里,他忏悔了自己对德尔纳夫人犯下的罪——千不该万不该,他也不该向她开枪,毕竟她是他在这世界上遇上的第一个女人、第一个拿他当人看的人,第一个为了他的前途牺牲自己的爱情的人;毕竟,德尔纳夫人是他的第一女人——是她让他成为了男人。也就是说,在此刻,在监狱里的于连——死到临头的于连,回光返照一般表现出来了一丝温暖的怜悯。如果他没有坐监狱,如果他真的融入了上流社会——他还会这样吗?当然不会。那样的话,他就变成了他们——几乎毫无疑义:他比他们更下流,更无耻。那时候,他会牵强附会、生拉硬扯、穿凿周纳——也会为自己辩护的。也就是说,在这一刻他又回到了自己的阶级——回到了社会最底层的屌丝的感情上来了。可是,他原本就不属于这个阶层的啊!他生得就不像是干粗活的人,他的两个哥哥和父亲也认为他跟他们不一样——不然,他何以比他们聪明、英俊?而且还会拉丁文,还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这在底层社会是不可能的——简直是天方夜谭,简直是神话!可是,他也不是上流社会——尽管他一路走来,一直都混迹于“上流社会”,可是他终于还是融不进去啊!不然,他何以要死呢!他的激情,他的感情,全凭了他自己:他一边看不起金钱,他一边为了金钱儿奋斗;他一边看不上上流,又一边削尖了脑袋——甚至不惜用肉体当诱饵诱惑豪门女性为跳板——往上流钻营;他一边将自己归类为父兄的阶层,可是他在骨子里又看不起他们……也就是说,他的所有激情、生命的动力,全靠了他自己的想象——靠了所谓的“理想”而才有了。至于这理想是不是能实现,实现了又是怎么一回事儿,他一点都不知道。他是一个双面人物:既是对上流的反动,又是对下流的背叛,更是对自己理想的反叛。到最后,只不过是只求速死。有人说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体裁的文学家,他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作者想要阐述的深刻主题和深远意义。在我看来,这些话太溢美了。什么是是作家?作家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塑造人物,描写人物的吗?不过,正是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于死的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塑造的这个叛逆性格的完整性——这样的话才不过分。但是,有一个问题横在我们面前,如果于连成为了上层阶级的一员,成了像拿破仑一样的人物——那又会怎样养呢?答案是明显的,那就是说:于连会成为他反对、憎恶的人,他会沾染他一贯深恶痛绝的上层阶级的虚伪、无耻、傲慢,甚至他比他们还进一步。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为了所谓“性格的圆满”作者才让这个人物最后选择了死了。因为除了让他死,司汤达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此处删除50字。)对于德尔纳夫人、玛蒂尔特小姐来说,这是她们一生的事业——拯救自己的爱情。也只有于连选择了死,才显出她们没有错——她们看错于连。在这寂寥孤独的人世间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要知道,这才是她们的内在动力。司汤达说,玛蒂尔特小姐收到的那封揭发于连的信,是德尔纳夫人抄的别人写好的稿子——我觉得这纯属德尔纳夫人为自己辩护的借口。本质上,不管她多么仁慈、美德、智慧,不管她当初如何化解了危机,保住了于连的前程;但是归根结底,这是为了保住她自己的名声,和她丈夫的地位。当于连被捉进监狱以后,只是她们的生活比之前更有味道了——她们又像个人一样活过来了。不过,客观地说,德尔纳夫人、马蒂尔特小姐小姐算得上所谓聪明人,因为他们是对自己阶层的反抗者,并且他们还成功了。当然,在这意义上于连也算是幸运的——求仁得仁!虽然他混迹于上流了那么多年,但最后还是被打败了——至少从感情上他有回归到了底层,即使底层不一定接受他。其实,这三人是同一类人:他们都是自己阶级的挑战着,反抗者。可是他们至少在他们的有生之年还保留着他们的“初心”——至少没有背叛自己。人是什么?人是自己的对立面,也只有这样子的时候,他们才是自由的,才是有激情的,也才是大写的人。除此之外,人什么都不是,就像牲畜,就像草木。至于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那只有交给哲学家门吧,因为司汤达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上军校的时候,同学之间有一次争论。争论的问题是:如果人可以千年万年的活下去,比如人可以活到一万岁吧。那么,这个世界会比现在更好呢,还是更坏?那个时候,我认为会更好,可是今天如果再让我回答这个问题的话,我会否定那时候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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