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5791.html钟声在墨西哥边境小镇上响起,当巴克斯特为代表的军火商帮派覆灭,当洛
乔斯为首的酒商帮派解体,乔跨上了自己的马,在离开这个经历了枪声四起的小镇之前,乔说了一句话:“美国政府在一边,墨西哥政府在另一边,我在中间,太危险了。”当乔最后留下一个背影,小镇似乎恢复了和平。乔当然不是一种逃避,只是处在和政府有关的两边,一个骑士,一个镖客,甚至一个和平主义者,是无法立足的,因为他来到这里改变小镇暴力局面时说过的话是:“我在中间,这里可以发财。”乔作为发财的镖客,在整个剧情里是不充分的,甚至他从来没有为钱而留在这里,当他以外来者进入小镇,感受到的是萧杀的气氛,以及萧杀背后隐藏着的暴力欲望,这里除了卖酒的洛乔斯一派和卖军火的巴克斯特一伙之外,普通人似乎只有一个开酒馆的老头、买棺材的老人和敲钟人胡安,以及镇上失去了男人的寡妇,这是一种不正常的人口结构,也正是这种不正常让乔选择留下来。酒馆老人让他马上离开,“在这里,要么发财要么死。”只有两种命运,发财似乎指向洛乔斯和巴克斯特两派,而死只属于普通人,在每一个人的命都不值得的小镇上,乔无非是来送死的。但是,乔说自己在中间,是为了发财。他不是赏金猎人,根本没有直接发财的机会,那么他的这个“发财”指的是作为一个枪法好的人,是为了消除小镇上的暴力。起先他只是路过小镇,或者只是赶路渴了要喝一点水,但是开场一幕让他感到惊奇:一个孩子跑到对面钻进了窗户,却不想被人赶了出来,而且还棍棒相交,男孩跑回来屋子里走出一个男人,他是男孩的父亲,最后男孩的父亲也被殴打,而乔看到对面的窗户中显出一个女人的面部,然后窗户被关上。男孩为什么要进入对面的房子,又为什么被赶出来还被殴打,房子里的女人到底是谁?他和男孩以及男孩的父亲到底什么关系?当他听说这里的女人都是寡妇的时候,乔就决定留在这里,作为中间的一种存在,创造“发财”的机会。一个不知从何处来的镖客,一个不知去和何处的牛仔,当他以闯入者的身份不仅观察这个小镇而且还要查明真相,实际上他已经成为了参与者。作为莱昂内的第一部西部片,作为涉嫌抄袭黑泽明《用心棒》的一部电影,莱昂内设置的西部环境,是一种从表象上进行的“翻拍”:当封建时代的东方变成了开拓时代未到的西方,当武士变成了西方牛仔,当刀剑变成了手枪和来复枪,其实莱昂内所迷恋的是一种解构:因为一边是酒商一边是军火商,隔着一个中间地带,“我在中间”的意义就在于打破势均力敌的平衡结构,正是这种摇摆性造成了故事的多种可能走向——无论是之后的《黄昏双镖客》,还是最后一部《黄金三镖客》,在两个赏金猎人和三个赏金猎人的纠葛中产生结构的不稳定性,在多种可能的紧张关系里制造悬念。《黄昏双镖客》是两个赏金猎人对付共同的杀手,《黄金三镖客》则是在三方对峙中分隔赏金,这两种结构天然具有不稳定性,本能地具有可能性,但是在《荒野大镖客》里,只有一个外来客的格局中,这种不稳定性如何体现,这种可能性如何发挥?那就是“我站在中间”的双重性:一开始乔加入了洛乔斯的阵营,力量似乎偏向于这一边;之后他发现了洛乔斯那边的杀手雷蒙用阴谋杀死了经过小镇的那批军人,并劫得了大批黄金;他便设计将两个穿着军人服装的士兵放到墓地里,然后通知巴克斯特,再通知洛乔斯,一方是杀人者,一方是表面政府代表,无论是消除罪证还是得到证据,所以两派人马都赶去墓地,这是他们第一次进行火并;如果这第一次“在中间”的乔是为了削弱两派的实力,那么后来的一次用计则是为了一种善,那就是解救玛丽莎一家——就是刚入小镇看到的男孩和父亲以及窗口的那个女人,他装作喝醉,解救出了被关在小屋里的玛丽莎,然后给了他们一家钱,让他们离开,喜欢玛丽莎的雷蒙发现她不见了,怀疑是巴克斯特一伙干的,于是他实施了疯狂的报复,用炸药,用汽油,用子弹,几乎将巴克斯特灭门。乔用自己的计谋让一方的力量消除了另一方的力量,这使得势均力敌的平衡结构走向解体,也使“我在中间”不再成为不稳定的因素,从这个阶段开始,雷蒙对他的怀疑逐渐变成了一种剿杀,“当拿手枪的人遇到拿来复枪的,拿手枪的会死。”他引用这句墨西哥谚语对乔提出了警告,而正是最后演变成乔和洛乔斯一派的对立,使得这个外来客成为了主宰小镇命运的最关键人物,而他也在参与的过程中完全站在了暴力的另一面。在巴克特斯和洛乔斯对峙的格局里,似乎真正的恶体现在洛乔斯一边,他们设计劫走了军队的黄金,雷蒙霸占了玛丽莎破坏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们甚至用灭绝人寰的方式摧毁了巴克斯特势力:当巴克斯特手下的人几乎所有被射杀,出来的巴克特斯父子身上没有带枪,他们以投降的方式求洛乔斯和雷蒙让一家能够离开小镇,但是雷蒙还是不由分说杀死了他们,而最后巴克特斯的妻子在大火中走出来,当她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死去,她诅咒他们:“凶手,他们没有带枪,你们下地狱吧!”在喊声中雷蒙的枪还是射向了她。巴克特斯一伙被完全剿灭,就是洛乔斯一伙残暴的象征,尤其是雷蒙,在失去了女人玛丽莎之后将一切都迁怒于巴克特斯,从而制造了灭门惨案。这里似乎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在这个晚上洛乔斯一伙会如此轻而易举将巴克特斯灭门,那么为什么在之前他们会维持势均力敌的对峙关系?如果不是莱昂内在情节设计上的疏忽,那么这种为剧情服务削弱了逻辑的安排只可能证明这样一种观点:当两派势均力敌的时候,他们都遵守着一种普遍的规则,而只有在雷蒙疯狂报复的时候,在暴力的世界里,在火光的灾难中,在死亡的悲剧里,他就是一个破坏了规则十恶不赦的人,而这也正是最后乔出面将雷蒙射杀在小镇上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帮派之间并没有什么规则,而这也为“镖客”在西部片里展露身手创造了条件,这里是渺无人烟的荒漠,这里是弥漫死亡气息的西部,这里是边境上的小镇,无论是政府还是法律,所谓的规则几乎是不存在的,正是因为没有规则,所以雷蒙会大开杀戒,正因为没有规则,所以乔会凭一己之力杀死暴力。但是在没有规则的地方建立规则,那就是莱昂内心中普遍的骑士精神:公平、正义、英勇和智慧,这种精神可以改变“要么发财,要么死”的格局,可以去除“吃、喝,然后杀戮,你所能做的只有这些”的现状,解救出玛丽莎一家,和酒馆老板成为朋友,便是这种普遍人道主义的体现。西部提供了广阔天地,西部书写了骑士精神,在这样一种无限可能里,莱昂内甚至在影像叙事上背离了逻辑:两派赶去墓地的时候,怎么可能只留下一个陌生的乔?当玛丽莎失踪不见,雷蒙怎么就怀疑是巴克斯特干的?最后乔用自己的枪法杀死了雷蒙和手下的四个人,其他人在干嘛,他们怎么不会用冷枪干掉乔?酒馆老板最后打死了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杀手,但仅此而已,其他人似乎都在那一刻不见了踪影。而乔作为一种英雄的化身,在整个过程中几乎都没有受到死亡的考验,这个叼着雪茄,披着墨绿色的斗篷,似乎永远可以置身于事外,即使被雷蒙发现而囚禁,而被毒打,他也能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实现翻转——10分钟,乔几乎在绝境中完成了最后的复仇,他身上刀枪不入的护甲成为英雄的一个符号,当雷蒙的子弹再无法穿透他的身体,他以不死的方式把恶贯满盈的雷蒙送上了绝路:两个人的对峙,两个人把子弹上膛,两个人对射,比的永远是速度:在摇晃的镜头里,那句墨西哥谚语也被颠覆了:当手枪遇到来复枪,不是正义的一方会死。我在中间,不是“为了几块钱”的发财;我在中间,不是“拿手枪的会死”的害怕;我在中间,也不是“只有杀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敬”;我在中间,枪响了,莱昂内的英雄时代真正拉开了帷幕。本文版权归作者五行缺水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