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的北亚美利加大陆上,生活着一群白皮肤、高鼻梁、深眼窝的人类部落,他们的祖先从野蛮人手里重金买下这片土地的拥有权后,开荒垦田,牧养牲畜,世代繁衍。北美炽热的阳光时常把人们的脖颈晒变了颜色,所以这些白皮肤的人也被访客们亲切地称为“红脖子”。这里的人们很少聚村相邻而居,大多是独家独户打理自己的农场,自扫门前雪,鸡犬之声不相闻。他们生活恬淡,与世无争,常日里劳作、吃饭、睡觉之外,也便只有两件大事:造人和信上帝。偶尔往镇上赶集,与熟人好友谈笑风生,便是快意乐哉。他们也听闻过八百里外大城市的故事,对那里世风不正的社会时常摇头叹息。这里的孩子们受到父母的精心保护,从小不与外面奇怪的人接触,只有到大城市冒险求学时,才亲眼见得他们国家里还有黑皮肤的人,好不惊叹。回到家里,爸爸妈妈给他们讲祖先的传奇故事,才知道很多人家原来也有黑人,本来兢兢业业为祖先们打理农场,可是后来受不了诱惑,大部分都逃往了拥挤的大城市。全家人不禁叹息,怀念原来的那种生活。作为上帝的子民,他们追求一生与神相伴,憧憬死后得道升天。神无处不在,尤其是男女的婚姻,这是丈夫、妻子与上帝之间神圣的三角关系,牢固不破。如果有幸得到子嗣,那无疑是上帝的馈赠。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每个生命的诞生都光荣神圣,不仅从形成于母亲腹中开始,甚至形成之前,从无到有,一生的命运都有全知全能的神的安排。“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可是,这样美好和谐的生活安排,却在1972年,被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裁决打破了。这个裁决宣称,美国宪法赋予了女人堕胎的权利,各州禁止堕胎的法律是违宪的。红脖子百姓们大感震惊,奔走相告。把腹中的胎儿故意堕掉?!这不是杀人吗?!还有比这更渎神的事吗!?他们不满,他们发誓要报仇,要行动起来推翻这个裁决,捍卫他们的道德准则。他们每一天都不忘这个使命。直到四十九年五个月零两天后,他们终于实现了这个目标。----------推翻罗诉韦德案(2018)8.72018/美国/纪录片/里奇·斯坦恩安妮·桑德博格/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格洛丽亚·斯泰纳姆《推翻罗诉韦德案》是一部美国保守派复仇记,看完这部片,我被里面反堕胎保守派的那种坚定的语气、痴狂的态度吓了个不轻。看完这部2018年的片子,也让人不禁相信,罗诉韦德案被推翻,确乎只是个时间问题。美国社会在堕胎权上一直没有共识,罗案宣判时如此(调查中大约一半以上美国人反对堕胎合法化),堕胎权确立后五十年,公共意见的分歧和对立也并未有明显改观,甚至进一步随党派立场两极化了。堕胎权议题的政治化罗案作为一个司法能动主义的法院立法行为,是否在法理上足够有凭有据,在政治上明智妥当,是加剧社会分化的导火索,还是政治极化的牺牲品?这是美国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众所周知的是,罗案之后,堕胎问题前所未有地成为了美国两党斗争的主要阵地之一,尤其是共和党保守派,把反堕胎变成了他们政治攻势的旗帜。特别是片中提到的两个人,福音派牧师
JerryFalwell和共和党政治组织领导人
PaulWeyrich,在把反堕胎变成共和党核心政治议题上,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事实上,近年在美国反堕胎运动中扮演中坚力量的福音派教众Evangelical,在罗案之前,并不是两党选举政治中有重大影响力的、有组织的选民群体。那时候他们甚至对参与政治生活都不太有热情,可能更关心的是死后上天堂的宗教命运问题。那时候福音派甚至对堕胎也没有现在这种激烈、有组织的反对态度。但是在强烈反对堕胎的Falwell的游走组织下,也是在白人福音教派团体在去种族隔离大趋势中受挫情绪的驱使下,福音派教徒逐渐把堕胎问题当成他们对现实政治不满的宣泄焦点,开始积极介入现实政治运动。罗案几年后的70年代末,共和党政治活动策略家Weyrich也注意到了福音派的政治动态变化,他立刻察觉到,这个本来跟共和党天主教选民群体心存芥蒂的宗教群体,很可能可以在反堕胎问题上形成合力,扩大共和党选民基础,形成一种所谓”道德多数派“。于是他与Falwell一拍即合,积极游说共和党高层,最终将反对堕胎加进了党派选举议题核心清单中。当
罗纳德·里根凭借这个所谓”道德多数派“的选民新联合力量在1980年选举大获全胜后,反堕胎议题便被共和党在两党斗争中的政治化而无限放大为割裂社会的重大争议,一发不可收拾。共和党政客原来并没有把支持还是反对堕胎当成多么要紧的选举议题。罗案时代,不少共和党政客是支持堕胎合法化的。可是在Weyrich推动的共和党与反堕胎捆绑策略的影响下,很多共和党政客开始意识到堕胎是个不得不站队的要命问题。片中展现的里根、老布什、特朗普都是非常鲜明的例子。里根在当加州州长时,签署了当时最自由的堕胎合法化法案。老布什长期对堕胎采取宽容态度。特朗普作为不信教的纽约商人,在当电视明星的年月里,一直就支持堕胎权。可是,当这三人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时,在自己的态度和赢得保守派选民选票上的二选一问题上,都明白无误地放弃前者,转向后者。这个过程中,为了党派胜利而放弃个人道德原则的,也不仅是政客。影片中,福音教派为众所周知毫无宗教道德可言的特朗普献上关键政治背书的那一幕,也成了美国政治最讽刺的一幕。经过里根和老布什两个总统任期对最高法院的改组后,保守团体在1992年CaseyvPlannedParenthood一案中看到了推翻罗案的契机。可是凯西案最终却以5:4的惊险结果和一种妥协模糊的态度支持了罗案确立的堕胎权:提出了”不当负担“的限制反堕胎立法的标准,但又放宽了规制堕胎的期限。保守派功亏一篑。经过克林顿时期的法院重组,反堕胎团体意识到想要在最高法院的正面战场取胜没有那么容易。除了全国性的联邦政治舞台,他们还在州一级的政治角斗中看到了挑战罗案的迂回策略。实际上,本次多布斯案主笔推翻罗案的法官SameulAlito,早在他八十年代任职司法部期间,就向里根政府建言过在州一级迂回挑战罗案的策略。Alito认为正面上完全推翻罗案似乎影响过于巨大,但如果可以在各州渐进地制定限制堕胎的法案或规定,则不啻为一种”明显合理又合法“的方式去瓦解罗案堕胎权的基础。由于美国政治两极化也是民主党控制大城市和共和党控制广大农村地区的分化,近年来共和党在中部广大的农村地区为主的州取得了明显优势。片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时间节点是2010年或2012年,那是奥巴马民主党在国会中占据上风的时期,但也是共和党在州一级立法系统中刮起一股”红色风暴“的年份。2010年11月中期选举期间,在共和党的精心运作下,他们从控制14个州议会,一跃变为控制25个州议会,民主党则从27个下降到16个。随后反堕胎保守派便利用这个契机,开始在州一级对堕胎权发起了空前的限制运动。各种五花八门的规定,打着医学或伦理的旗号,实际上就是要达到阻挠妇女堕胎的效果,诸如片中所示的要向妇女展示胎儿影像,还有各种冷静期、强制咨询流程等等,都是力图在最后一刻瓦解妇女堕胎的意志。有统计指出,在罗案后50年时间里,各州出台的大约1380条限制堕胎的规定,其中46%,近乎一半都是在2011年后制定。2010年的共和党红色风暴影响深远,反堕胎势力步步为营,罗案堕胎权千疮百孔,这样的形势就构成了今天多布斯案挑战的基础。历史的偶然背后往往是必然,特朗普当选、金斯伯格法官不巧去世都是偶然性事件,但保守派五十年如一日对堕胎权的攻击,最终让罗案裁决在一波又一波地挑战浪潮下轰然倒下。回顾罗案被推翻的历程,我们明显感到的是美国社会在这个议题上缺乏共识,同时堕胎议题的分歧又不幸被两党政治两极化潮流所无限放大。堕胎权的含义我不禁想追问一下,堕胎权在美国社会的背景下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很难被贯彻一种法律保护的权利?这次Alito法官的多数意见,强调的是一个堂而皇之,很难被反驳的观点,就是堕胎权在美国宪法传统中缺乏根据。而最高法院作为宪法的阐释者和捍卫者,自然不能支持这种权利作为一种联邦宪法权利。堕胎行为的复杂性质,决定了堕胎权利的模糊地位。1堕胎这种行为,在现代医学技术充分发展以前,几乎是一种女性的自我伤害的行为。无论是故意扰动身体,或是服用作用不明的药物,还是实施侵入操作,无疑都有对女性自身健康的巨大伤害风险。越到后期越是如此。差不多直到二十世纪中叶,堕胎的安全性才有了比较明显的保障。如果一种行为是对人身体的伤害,自然很难说是一种权利。使堕胎成为一种权利,这也是女性运动在二十世纪初才开始提出的概念。堕胎权无疑是得益于现代医学发展的现代权利。这就好比说,现在我们还谈不上有什么长生不老权,因为技术还达不到。但不可否认,女性堕胎权的争取历程中,一开始主要是抗争对堕胎的法律禁止,追求堕胎去罪化,这是因为堕胎权很大程度上也被认为是一种尊重女性身体自主的权利。自主权绝不是什么新发明的权利,而是人的自然道德尊严的要素。可是堕胎似乎又不那么完全是个体”自主“领域的问题:让人心头一紧的堕胎手术绝大情况下是需要他人实施完成的。这就让堕胎与避孕有了不小区别,Griswold案把避孕作为隐私权,但堕胎手术就很难说是家庭内部的隐私行为了。同时,服药堕胎和手术堕胎似乎因此也有了性质上的区别。此外,堕胎的动机--无特殊理由、性别选择、疾病缺陷--似乎也对堕胎的道德性质有很大影响,这又可以衍生出很多伦理讨论。2堕胎权高度依赖医疗技术的性质决定了进步派想把堕胎权变为现代福利权利的一部分。而福利权无疑要求政府的介入和平等的保障。于是,堕胎权又变成了在多大程度上要有纳税人出钱、政府买单的问题。片中共和党人以此为借口,停止政府对实施堕胎医疗机构的拨款支持。但专业人士也指出,目前在大多数情况下,堕胎手术实际上并没有(联邦)公共资金的介入,共和党只是夸大其词、大做文章罢了。但明显,进步派似乎就是向将堕胎权发展为所有女性都能平等享有的医疗权利这个方向发展的。所以在多布斯案中的三名自由派法官异议中就说,推翻了罗案的宪法堕胎权,实际上最大受害者将是有堕胎需要的低收入女性群体,可以预见这会造成多少人伦和健康悲剧,这违背了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的原则(当然前提还是堕胎是宪法权利)。堕胎权因此又与社会正义和平等准则息息相关。但也因如此,作为医疗福利权利的堕胎权在美国这个特殊的意识形态环境中又尤其容易受到质疑。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中,绝大多数权利都是要求(联邦)政府”不作为“,也就是不干涉公民的自主行为。可以说美国的权利传统是倾向于小政府、大社会的Libertarian理念。要求政府积极作为,保证这个、那个权利,几乎都是二十世纪进步主义和罗斯福新政后的新发展,同时也受到传统自由派的持续攻击。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公共医疗福利的堕胎权就明显是主张小政府的共和党一派的靶子。可是实际上,在联邦层面,堕胎权根本还没有到医疗福利权的讨论范围。现在堕胎连去罪化都做不到。但在将来的美国社会发展中,这也可能成为聚焦的问题所在。3堕胎权最终离不开核心的道德争议,也就是在人们心中引发是对是错、是好是坏的强烈道德感受的问题,进而引发的是社会观念、社会认同的争议。换个角度看,保守派为什么对罗案那么敏感、愤怒?除了终止胎儿生命这个核心争议外,其实也有很大程度的社会规范之争。堕胎权被确立为宪法权,不仅影响法律层面的操作,也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变革。而道德保守派感到冒犯和侵害,很大程度上或许就是因为感到被政府、被社会中的其他成员强加了一种自己完全反对的道德规范,感到一种以宪法的气势压过来强迫承认堕胎正确的道德压力。保守派从宗教,也从胎儿生物性生命权的角度,都真诚地强烈反对堕胎,认为这是绝对错误的。而罗案却带来要承认堕胎是正确的压力--自己身边的堕胎行为无法制止、堕胎诊所的大量出现--这都是不可否认的刺激。于是,堕胎权之争,难免就变成了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话语权的争论,可以说又变成了某种意气之争。无尽的妥协与缠斗在这多个层面的堕胎权争议中,罗案最终被推翻了。堕胎权失去联邦宪法权地位这样一种历史的反动,深层的原因还是在美国民主政治的逻辑中。不可侵害的个人权利与经常变动的多数意志之间的矛盾在民主政治中是不可摆脱的核心张力。宪法通过规定对个体权利的保护,往往就是为了应对多数意志的不确定性,为了抵制”多数的暴政“。民主多数的暴政在联邦、州一级、和地方层面都是不可避免的时常发生但如果没有民主民意的支撑,法律的规定最终也很难得到落实。这一点可以通过比较1954布朗案和罗案的不同命运看出。布朗案也是通过司法能动主义去终结种族隔离,在当时也是巨大的争议,不用说数量巨大的白人至上种族主义分子,就是阿伦特这样的有独立想法的知识分子也对其颇有微词。可是事到如今,已经很难想象美国社会会有对布朗案的挑战了。原因就在于布朗案是黑人民权运动浪潮的一环,民权运动是行政、立法、司法、州与联邦多个层面一同进行的大联动,不仅是法律的变化,也是美国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的深刻变革。最终是因为美国社会达成了对种族平等的更有力的共识,布朗案有争议的宪法裁决才能够稳固落实下来。美国黑人的种族平等权利也远不是一帆风顺,线性进步的。就算有了南北战争,有了十三、十四、十五宪法修正案对种族平等的规定,由于美国社会中强大的种族歧视力量,纸面上的黑人平等宪法权也顶不住社会各个局部的”多数暴政“的反动,因此也才有了Plessy案虚伪的”分开但平等“的种族隔离原则,以及JimCrow种族歧视法律的大行其道。所以,权利的落实,离不开社会文化、社会权力机构、社会观念变迁等多方面的支撑。因此,罗案的推翻和美国女性堕胎权的挫折,也可以比照美国种族平等权的曲折历史加以理解。没有对堕胎议题的共识,女性堕胎权始终将会持续斗争、妥协的对象。我们可以看到,就算是罗案的裁决本身,也很难说有力保障了以上多个层面的堕胎权。最终在保守派精心谋划的复仇反攻下,不断退让以至瓦解。这都是在民主政治角力制度下,缺乏社会共识的必然结果。同时,保守派并没有因为罗案的裁决就完全失去了诉求机会,也没有因为推翻罗案就完全得到了诉求的满足。堕胎从来没有完全自由过,堕胎也绝不可能被完全封禁。关于堕胎权的争论和争夺,始终是以不同形式的妥协存在于美国社会生活中。而妥协就是宪法民主体制的标志之一。罗案的推翻是美国女性堕胎权的重挫,未来的一段时间里,美国很多地区的女性堕胎将受到更严厉的限制和查禁,受影响最大的则是这些地区的低收入女性群体,也就经常是少数族裔女性,还有很多遭受性暴力的女性。这些地区的富裕女性仍然可以较为自由地购买药物以及前往其他地区进行堕胎。而加州和康涅狄格州将可能出台协助外州女性来堕胎的法律。多数派大法官Kavanaugh就说,罗案的推翻并不会危及女性自由离开本州到其他地方寻求堕胎的自由。但这也是抛开实际的托词。密苏里州的共和党人甚至就在准备立法惩戒”协助“女性到外州堕胎的行为。而德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也有可能会对从外州获得堕胎药物进行限制。可以看出,废除了联邦宪法权的地位后,女性堕胎权将在州一级民主共和两党的缠斗妥协中持续其不确定的命运。在全国联邦层面,堕胎权是否还有夺回失地的前景呢?短期内,九人法院的保守派将会保持多数,这就涉及民主党政府是否会推动法院大改组的可能。可是最高法院的人数是由立法机构决定的,缺少参议院的多数席位,民主党也不可能做到。与此同时,要想从联邦立法层面推动堕胎权议程,民主党需要在未来选举中保持众议院多数席位,同时还需要在参议院夺得60以上的席位。因为filibuster(阻挠议事规则)的存在,像堕胎权这种共和党强烈反对的议程,肯定会有少数参议员出来抵制阻挠,因此立法在参议院的通过就不仅需要50票简单多数,而是需要60票。而在联邦制度下,中西部大量的农业州很有希望选出很多民主党全国参议员。联邦层面恢复对堕胎权的保护,前景无疑是黯淡的。不要施加残酷看完整部纪录片,最让人胆寒的无疑是宗教保守派的那种狂热、顽固、不妥协、不择手段ruthless的反堕胎态度。这种态度的极端表现就是针对堕胎诊所、堕胎医生的残酷暴力行为。狂热、不妥协的态度往往就是人类自由最大威胁,因为他们将为了目标不择手段,甚至诉诸暴力。而顽固不宽容的态度,也总是造成对人类苦难suffering的无视,尤其是打着宗教的旗号。政治哲学家JudithShklar在其理论中就将遏制残酷cruelty视为自由理论的首要任务。quot;把残酷【在世俗生活中】摆在第一位也就是要取消启示宗教所理解的原罪观念。原罪是指对神圣统治的违犯和对上帝的冒犯;骄傲--拒绝上帝--因此必然总是最严重的恶,它还会衍生出其他的恶。但是,残酷--故意地对一个弱者施加生理痛苦以造成煎熬和恐惧--则完全是对一个世间生灵creature的侵害。当残酷被标明为最大的恶,它完全是内在于自身和出于自身被判断的,而不是因为拒绝上帝或拒绝另外的更高层面的规则。这是从尘世间内在做出的判断,而残酷也是在这个世界内作为我们日常私人生活和公共实践的一部分发生的。通过把残酷无条件地摆在第一位,不让任何高于我们的东西来托词或原谅残酷的行为,我们也就阻断了任何诉诸超越现实性秩序的理由。.....把残酷摆在第一位,并不仅仅是出于宗教怀疑主义,更其是源于认识到那些有信仰之人与无信仰之人在残酷行为上是没有区别的,以及认识到马基雅维利【的观点,即在政治必要时可以作恶】在他的作品出现之前就大行其道了。把残酷放在第一位因此也就不仅是与宗教不同,也是与常态政治相区别。”(OrdniaryVices,8-9)也就是说,只有不懈地去防止残酷,才能摆脱以往神权政治以上帝的名义造成世间苦难的可怕局面,也是摆脱以往“现实主义”政治逻辑为恶行辩护--为了好的结果可以不择手段--的所谓“常态”政治逻辑。按照Shklar的观点,我们或许可以对宗教保守派说,你们对胎儿生命的重视是有道理的,但也不能因此就无视怀孕女性的自主、尊严与福祉。如果一个女性对自己身体的决定触怒了神灵的话,那就让神灵在另一个世界做出裁决吧。在我们不完美的尘世生活中,我们首要注意的是不要主动对另一个生灵施加残酷与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