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真好,电影真烂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29 08:45:07人气:0
六人晚餐

视频六人晚餐状态:正片年代:2017

主演窦骁张钧甯邬君梅吴刚更新时间:2023-12-28 12:26:48

人送外号“厂区终结者”的热血青年丁成功(窦骁饰)和冰山美人林晓蓝(张钧甯饰)因为一场厂区青年之间的大战而偶遇并暗生情愫。与此同时,丁成功的父亲——单身爸爸丁伯刚(吴刚饰)正在与林晓蓝的母亲——单身妈妈苏琴(邬君梅饰)展开一场中年之恋。随着两个单亲家庭每周举行的六人晚餐,丁成功和林晓蓝就此开始一段青春飞扬而又充满悲怆的爱情故事。

鲁敏的原著,写出来是深入骨髓的悲凉和压抑。字里行间透出的对人性的嘲弄,颇有几分钱钟书式的犀利。我也是在这样一个工业化的小城镇长大,亲眼见证了它的衰败,也亲眼见证了下岗浪潮对工人的冲击。我们那里的孩子,跟林晓蓝一样,考上好大学,留在大城市,是人生唯一正确的道路。家乡,在我们的心目中,不过是一个逢年过节回去看看的地方。人生只能往前走,没有退路。留在家乡,拿着微薄的工资,跟一群大妈一起上班喝喝茶水,相亲结婚生子,从此过着鸡飞狗跳柴米油盐的日子,在我们看来,这真是人生最糟糕的模样了。所以鲁敏这本《六人晚餐》让我特别的有共鸣,读来真是一把心酸泪。只可惜,电影拍成这样,白瞎了几个好演员。我从来没有见过功力差到如此地步的导演。影片的前半段,靠着改的面目全非的狗血爱情故事和窦骁的大白牙,勉强还能看。后半段,故事的节奏完全自我放飞了,导演仿佛是没有剧本的,拿着原著小说,随手一翻,拍一页剧情,又随手一翻,再拍一页。过渡?不存在的,黑屏就好了。我本以为张艺谋拿字幕来过渡已经很过分了,没想到此人连字幕都懒得给。演员其实选的都蛮好的。达康书记穿个背心,床上拉拉裙带,桌上喝喝小酒,鸡蛋下锅舔舔碗沿,可怜里透着点猥琐,简直活灵活现。邬君梅演这种颇有姿色清高又不甘寂寞的中年妇女,不要太容易。只不过有的地方感觉她演技有点不知所谓,不知道要表达什么,绝对是导演的锅,导演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情绪,演员能不跟着懵逼么。这导演也是有才,能把邬君梅这样级别的演员演技都给弄掉了线,我也是佩服。胖小白意外的形象演技都蛮合适,没有一点违和感。原著里胖小白的故事是第一章,一下给全书打了一个压抑又荒诞的基调。女人堆里长大的胖小白,痛恨天天看见女人内裤卫生巾的胖小白,因为姐姐被骚扰对男性有阴影的胖小白,雄性荷尔蒙不足连喉结也迟迟不发育的胖小白,渴望有男性长辈的胖小白,性取向连自己都混乱的胖小白。他实在是个写的蛮深刻的人物。他对这个临时家庭的依恋,正来自于丁家有两位男性长辈。他渴望的并不只是家庭的温暖,和打架时有人解围,他实在是非常迫切的需要有人教他怎样做个男人,他甚至羡慕丁家脏乱却有男人味的厕所。电影里加上一段他跟丁成功洗澡,虽然十有八九是为了博眼球,但不得不说,倒是歪打正着了,很好的表达了他的这种心态。张钧甯的形象其实是蛮合适林晓蓝的,不过她的演技确实是这里面最差的一个,不至于出戏,但也不会让人入戏。不过基本的人物特质总算是保留下来了。书里面晓蓝的大学生活其实并不如意,她跟丁成功说过,同学都是大城市的,有见识有特长,自己唱歌跳舞主持没一样行,讨不到老师喜欢。看得我一阵心酸,小镇的姑娘确实是这样的,我也是这样过来的,特别的理解她。她毕业也没有分到好工作,好在长的漂亮,嫁了个条件不错的老公。可笑她从前那样痛恨打扮,一心想靠着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却还是要靠长相来翻身。她比很多小镇姑娘要幸运,因为她长的好看,总算是留在了大城市有了像样的生活。她又比很多小镇姑娘不幸,因为这像样的生活并不是她亲手赚来的,她努力读书考上了大学,但也就停在这里了,她终于也没有冲破牢笼,飞到更广阔的天地。丁成功和破败的小镇,是她的comfortzone,人只有在不如意的时候,才会异常的想念这个comfortzone,她跟丁成功在一起,正是大学的那段时间,大约也是她人生里价值观被动摇的最厉害的时间。从头到尾,我觉得她都没有真正看上过丁成功,否则她也不会一边跟丁成功好,一边吊着其他男人。丁成功也从来没有看懂过她,他对她的认识,有时甚至感觉像个不识字的老太太看自家孙女,又聪明又漂亮又会读书,前途一片光明。说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是灵魂契合的真爱,而不是互相安慰,我都不信。窦骁大概是这里面唯一一个,跟人物外形气质严重不符的演员。书里面的丁成功是个长相清秀,头发盖住半边脸,颓废自闭的无业游民,身上的伤是被喝醉的父亲打的。在我心里,《睡美人》里面刚出道的小池完美契合。我得承认,窦骁演的这个丁成功相当的有魅力,我以前从来没觉得窦骁长的帅,这片里真的被秒到了。但是,他演的千好万好,却唯独不是书里那个丁成功啊。书里面的丁成功其实根本谈不上有魅力,林晓蓝跟他的那一段旧情,在我看来也是生活不如意聊作安慰罢了,脆弱到不能细看。书里面有一段,写丁成功唯一一次去晓蓝的大学,帮她搬东西,等车的时候,他蹲在马路边抽烟。他那时已经在厂里混了个还不错的差事,给厂里比较高层的人送通知,人家给的烟,档次都高了起来。他一支一支都收着,此时拿出来给晓蓝看,这根是中华那根是熊猫什么什么的。看得我心里一阵厌恶。电影里面,有个细节,倒让我有点相似的感觉。他们四个人在电影院门前逛街的时候,来了两个混混叫“丁哥”,丁成功让他们把烟掐了。这一声“丁哥”,一下把我拽回了书里那个世界,那种熟悉的厌恶感又回来了。是啊,再怎么包装美化,这不过是个没有未来的混混罢了。至于说他热爱的吹玻璃,书里面写,不过是他觉得自己该有个工作,招玻璃工的告示贴了好久没人去,他才去的。既然去了,也只好假装自己爱玻璃,时间久了,他也难分真假了。他跟晓蓝他们卖弄,讲吹玻璃的事情,末了还要加上几勺自己的鸡汤,那一段,我看的真是替他尴尬。作者可一点情面都没留,直说,仿佛连他自己也知道,吹玻璃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哪有电影里标榜的那么真爱似的。书里的结尾,晓蓝想回去找丁成功,丁成功自杀了。其实我从来也不相信他们会真的在一起,爱情和面包,总需要一样不是吗?鲁敏说过,这是一本写失败者的书,一针见血。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是被时代被社会抛弃的失败者,连挣扎都显得那样无力。有趣的是,作者的态度倒是异常的冷静,笔触近乎残酷。从头到尾冷眼旁观,仿佛不是自己辛苦创作的人物,仿佛带着一腔恨意,不惜用最恶毒的恶意来揣测每一个人物。但末了,你又能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那个小镇,对那些往事那些人的感情。这种矛盾的心态,我明白,大约每一个从那样的小镇走出来的人,都明白,只是,导演不明白,何必要拍呢?本文版权归作者sarah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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