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自己会说话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25 19:01:15人气:0
激辩风云

视频激辩风云状态:正片年代:2007

主演丹泽尔·华盛顿内特·派克朱尼·斯莫利特丹泽尔·惠特克更新时间:2023-12-22 14:21:04

本片取材自真人真事,曾获得美国青少年观众票选大奖提名。 上世界30年代的德州,黑人被剥夺选举权,并在就业、司法、军役、婚姻等各方面受到隔离和歧视。Mel Tolson(丹泽尔·华盛顿 Denzel Washington 饰)希望自己的同胞们做些事情。他在学校成立了黑人高 校的第一支辩论队。在仔细选拔下,四位学生脱颖而:Hamilton(杰梅因·威廉姆斯 Jermaine Williams 饰)、Hen…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另外一名外语系的女同学,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西北地区的海选。来自西北地区各大名校的英语高手们齐聚太原的山西大学,在那里进行总决赛。比赛前一天,我和搭档在导师的带领下抽签,结果是,第一场的对手就是在上一届比赛中击败我们的西北大学。所以,那一晚我们三人摩拳擦掌,将事先准备好的论题翻来复去地过了好几遍,准备第二天扳回一局,以弥补前一年留下的遗憾。神倒也真是眷顾我们,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我和搭档的表现异常地出色,甚至在其中几个回合当中,我们抛出了一些准备之外的新观点,反响很大,结果自然是旗开得胜。那种感觉真是太爽气了,也是我参加过的所有比赛中,进行得最激烈的一次。上大学之前,我是个相当内向的人。即使是现在,我在面对不熟悉的人,或者在人多热闹的场合,也是基本上只听不说的。但大学四年里,老师发现了我学习外语的天赋,便借着各种英语比赛,不断地培育我,这样,我才逐渐有了在众人面前开口讲话的勇气,以致于到临毕业的时候,站在比赛台上,面对下面黑压压的观众,再也没有了怯场和紧张的情绪,收放自如。站在偌大的比赛台上,整个会场只听得到我一人滔滔不绝地演讲声,那时候,无论谁的眼光都不会再令我羞怯。而每次听到台下热烈的掌声和主持人宣布比分时候台下传来的惊呼声,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其实,大学四年过后,我的履历表上最令我满意的,就是那一串串荣誉奖单。所以说,人都是有虚荣心念的,就连我这么个平时不爱出风头的人,居然也有陶醉在镁光灯下的时候,更遑论现如今那些周旋于秀场上的超女超男们了。于是,在网上搜到这部《伟大的辩手》时,便不禁想起了曾经的辉煌时期。这部由丹泽尔·华盛顿指导的2007年热门奥斯卡获奖影片在放映之初便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而它由种族问题引发的信念价值也再次直捣心灵最深处。该片取材自真人真事。在上世纪30年代,有一个名叫马文·托尔森的美国黑人在语言修辞上有着很深的造诣,尤其擅长写诗和辩论。事实上,他后来也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当时,他在一所德州的黑人高校中担任教授。上世纪30年代的德州,政府依旧沿用着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制定的对黑人实行种族隔离或种族歧视的法律——黑人被剥夺了选举权,并在学校、住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以及就业、司法、军役、婚姻等各方面,都受到了残酷的隔离和歧视。马文·托尔森作为一名有知识、有头脑的黑人,非常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为自己的同胞们做些事情。他有着坚定的信念,除此之外,他所拥有的还有那高人一等的语言天赋。于是在空余时间里,他便准备在学校中成立了一支辩论队。在他精心的选拔下,四位学生脱颖而出,进入了辩论队,他们是汉密尔顿·伯格斯、亨利·劳伊、莎曼萨和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法默尔。这些学生在此前对辩论毫无概念,而其实马文·托尔森也并不谙其中门路,他所能做的只有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去提高队员们的语言能力,让他们掌握唇枪舌剑的武器。在这些队员们成长的道路上,马文·托尔森不断地挑战着社会当时的传统观念,反抗着现有的游戏规则。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学方式也不断地遭到了人们的炮轰,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最终带领辩论队员们一起进入了至高学府——哈佛大学的辩论堂……按照好莱坞式的编排,最精彩的部分无疑就是最后那一场与哈佛代表队的辩论赛了。当时,两方辩论的题目是“暴力与非暴力,孰对孰错?”。供辩论赛选择的题目,在人们的观念中,通常都不存在真正的是与非,由此才产生了辩论的乐趣,也更能激发创新的思维。但有趣的是,如果你细心留意过几场辩论赛,你就会发现,真理是不受华丽的辞藻、历史的证据以及事实的数字所左右的。那认识真理的,总会在最终取得胜利,无论反对的那一方提出的事实有多么得准确。就像马文·托尔森所教导队员们的那样:谁是裁判?上帝是裁判;谁是对手?对手根本不存在;为什么对手不存在?因为真理自己会说话。在那场牵动着全国人心的比赛中,哈佛代表队陈述了历史上种种君王压迫民众的史实,甚至搬出希特勒的独裁统治,并列举了一连串令人震惊的真实数据,以此证明,若是不采取暴力反击行动,大多数人会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但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说:“行为不是因为人数较多产生的,而是由个人的意识主导的。”他最后的结辩陈词很精彩,我一遍遍回放,看了很多遍,直到完全记在脑海中。他站在台前,停顿良久,看似对方强大的观点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此时,除了整个会堂超过一千人的观众,全国人们都在收音机旁侧耳倾听。他看了看台下,又看了看对手,瞬间,脸上的表情由适才的紧张和佯装的成熟变为少年的单纯和朴实。继而,便用平静的语气,讲出了一个比过往的历史更为深刻的现实。我实在太喜欢这最后的陈词,所以把它翻译出来。他说:“在德州,白人可以任意凌迟黑人。我和我的队友亲眼见到一个黑人被吊死在树上,并在树下的烈火中焚烧殆尽。我们车行途中,遇到一群白人朝我们奔来,手里拿着各样的利器。我们躲在车里,我看到我的队友眼中充满了恐惧,此外,还有羞辱。这个黑人到底犯了怎样的罪?以致于在这黑夜,不经审问就被吊死,又被火烧?他是小偷吗?是杀人犯吗?还是因为,他不幸为一个黑人?他何罪之有?却成为等待死亡的孩子。我们只能站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做。无论这个人做过什么,他都不应承受这样的待遇。但是,法律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我只是想问问你们,为什么。我的对手说,法律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手段,但即使有了法律,我们黑人的居住权、受教育的权利和看病的权利也一样没有保障,甚至还被任意凌迟。圣·奥古斯丁说过,不公平的法律等于是没有法律。那意味着,我们有权利去反抗,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要使用暴力吗?还是选择非暴力?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小詹姆斯最后的那一句“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YoushouldpraythatIchoosethelatter)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掌声雷动。他远在德州的校友和亲朋们也都热泪盈眶,相拥而泣。他真正将这最终的审判交还给了上帝,让真理自己呐喊。这荣誉的桂冠不仅为他们赢得了掌声,还赢得了尊重,人性的尊重。就像一本书上说的: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民族国籍和文化归属。所有轻视和侮蔑至真人性的,都会受到上帝的审判。我不禁想到了今早在《圣经》里读到的那段经文:“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如果一切都能用律法解决,那为什么这罪恶却越来越多?为什么伴随着新的罪行,律法也修订得越来越频繁?所以,那些以律法为至尊的人们,也应该反省一下怎样才能让罪的问题真正解决,是通过更多的新法案出台么?还是反其道而行地进行压制?然而,人们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因为真正的答案,只在上帝那里,在他的恩典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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