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宠物坟场状态:年代:1989
主演:戴尔·米德基夫弗雷德·格温丹尼斯·克罗斯比布拉德·格林奎斯特更新时间:2015-01-16 16:42:33
医生路易斯(DaleMidkiff饰)因工作关系,携妻子瑞秋(DeniseCrosby饰)、女儿艾莉和儿子普吉离开芝加哥搬到了某小镇中,新家近傍公路,屋后有一条蜿蜒小路。邻居杰德(FredGwynne饰)老人介绍小路通往宠物坟场,那里埋着多年来死在公路上的动物们。第一天上班,路易斯就遭遇了一位重伤死亡的患者,他仿佛看到死者对他说话,对方声称为了感谢他的救助,将阻止他接近鬼魂。不久,儿女的猫…
妹妹家曾经养过一只流浪狗,刚捡回来的时候大概是四五岁的样子,好象还有病,后来慢慢治好了。我不知道狗的正常寿命有多久,但我印象里它在她家里貌似是活了近十年左右。最后一次见到它时它已经明显是条老狗,听到有客人进门时不会再跳起来跑过去东闻西闻,而只是懒洋洋地抬头看了一眼。再后来它就不见了,姑妈说它自己知道快要死了,就跑出去给自己找墓地了。动物似乎都有预知自己死期的天赋,大象的象冢据说从没有人见过,里面堆积的象牙不计其数。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宠物也都能在大限将至时跑出去找自己的墓地,不过真要是这样也不错,饲主能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它的样子却永远不用去面对它的尸体,因此也就可以安慰自己说它只是跑丢了而不是死掉了——当然,我指的是那些对死别比较脆弱的饲主。第一次看[宠物公墓]的小说时并没有受到很大的冲击,虽然其实个人认为文字的感染力要远强于音像。有人说这是斯蒂芬金最恐怖的作品,我没有这种感觉。这本书讲了什么?人类无法忍受死亡的痛苦,希望亡者能够复生并且不惜去扭转自然界最基本的法则?宠物公墓的中文译名叫禁入坟场,100多分钟的片子,开头很有感觉。大大小小的墓碑、十字架杂七杂八东倒西歪分散在破旧的坟地里,上面的碑文看上去明显出自孩子的手笔。“再见老狗,天堂里见。”“我的猫在这里沉睡,它再也不尖叫了,它活了五个月零二十天,花了我五十块钱。”“斯波特,最好的狗,我们爱你。”镜头移动时有童音念出墓碑上的字,背景是很低沉的音乐和很多小孩子含混的祈祷声,然后祈祷渐渐消失,随着音乐转成那种唱诗的呼啸声。墓地里有一些很细节的东西,比如朽坏的鸟笼、绒毛狗玩具(我猜还会有狗咬胶之类的)。书里说,这个墓场是属于当时镇上孩子们的,不是所有成年人都知道这里,但每个小孩都知道,他们每年都给墓场除草。对小孩子来说,宠物的死亡也许是他们第一次接触这个世界上最无奈的事情,他们不一定能理解,却不得不接受。我想,如果扎德没有带那一家四口去参观那个墓地的话,后来的事反倒会变得好一些。我并不赞成过早地让小孩子了解一些真相——事实上,最好的途径是让他们自己去发现这个真相,而不是人为地把它硬塞进他们的脑子里。我一直不喜欢小孩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们有自己独特的世界,所谓成人无法理解也无法进入的世界。当然我不是说这不好,但因为有这个世界的存在,他们便无法理解和接受某些由成人带给他们的理念。于是这便造成了一个很让人OTL的怪圈:成人以“我是为你好”的名义告诉他们一些事实,而他们则以“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我并不需要你为我好”的理由对这些事实嗤之以鼻。直到他们自己也成了成人,也开始以“我是为你好”的名义去对待其他小孩子的时候为止。所以说对小孩子我没有什么耐心,如果和我没有关系,那么我便用不着去“为他好”,也就是说我是个不愿意承担责任的人——让他自己慢慢去明白某些真相吧。比如死亡。人们,或者说小孩子为什么要养宠物?也许是因为它能缓解他们的孤单,也许他们觉得它让他们有一些尊严——在成人的世界里。大多数的小孩子把它们看成自己的朋友而不仅仅是个玩具,那么他们该如何面对朋友的死亡?一般来说猫狗一类的宠物可以陪伴他们十年,如果算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话就不到十年。小孩子要长到多大才可以理解并接受它们的死?如果他们没有年迈的祖父母一辈人,那么也许他们这辈子第一次接触死亡就是朝夕相处的宠物的死。所以说我不赞成在孩子太小时便给他弄一只宠物——等他长到可以独自照料它们的时候再养吧,这样等它们死时,他们也就有了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了。电影里的宠物墓地并没有让死去的宠物复生的能力。所以小孩子们虽然会难过,但也就只是难过而已。如果他们没有去宠物墓地,那么也许小猫的死不会让艾丽过于悲伤。死亡有时不是那么可怕的,可怕的是知道会死去,然后眼睁睁地等死的过程。(是所谓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吗?)扎德带
路易斯去了宠物墓地的后面,据说那是印地安人的墓场。这是一个好心的老头,他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试一试而不至于被可能带来的麻烦给困住。然则他的问题出在他高估了他邻居的控场能力……路易斯属于那种饮鸩止渴乃至破罐子破摔的性格,回顾一下他所做的一切,从感情上讲他每一步都很可以被理解,但从理智上讲就每一步都不怎么样。他在目睹了小猫死而复生之后问扎德,有没有人在那里埋葬过死人?扎德的反应其实很有趣,他大惊之下打翻了啤酒瓶,然后急忙掩饰说没有,怎么可能会有人那么做。掩饰得很得体——至少可以说,演员的把握非常到位。如果没有看过原作,那么完全可以相信他的过激反应是真的被这个从没有被想过的念头给吓到了。掩饰得很得体,但路易斯仍然产生了怀疑。接下来盖吉死了。那一幕拍得相当有冲击感,路易斯冲过去时纵身一跃——如果这是一部超人或者蝙蝠侠电影,那么他肯定就成功了——抓了个空,孩子晃悠悠地上了公路,而像小山一样的载重卡车风驰电掣过来。刹车被一脚踩到了底,然后车翻了。这一段看得我很不舒服。在看影评时,有位大侠留言说,挨着国道住的人多了去了,也没看出过这样的事。司机没有责任,完全是父母的错,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在离公路那么近的地方走?说得没错,司机确实完全没有责任,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倒应该问问政府为什么不在公路边加上护栏。——问题是,这位仁兄根本没说到点子上,这片子要讲述的不是注意交通安全。事情已然发生了,悲痛欲绝的路易斯做了个很可怕的决定。扎德察觉到了他的想法,权衡之后把曾经发生过的先例讲了出来。亡者复生,摇摇晃晃地走回旧日的家,那个家里发生了什么没有正面描述,只看到一群邻人惊恐地带着汽油来烧房子,理由是回来的那个人,是魔鬼。火光冲天中,房子里有惨叫声。父亲满身都是鲜血——可以断定那是他儿子的杰作——还在不停地推着已经变成恶魔的儿子,说“快逃”,而儿子则一次次把父亲按到已经烧起来的沙发上,嘴里尖利地叫喊。他喊的是:爸爸,我一点都不想活着……另一个观众留的影评是,死去的人会上天堂,能回到人世的灵魂必然是不被接纳的、罪恶深重的。也许事实确实如此,小猫也好,人也好,亡者归来不过是借尸还魂。外表还是那个外表,内里已经变了,变成另一个陌生的、可怕的东西了。道理啊,温情啊,这些对它们都没有什么意义。路易斯未必不明白这个道理,毕竟小猫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的,但他还是在深夜里掘开了儿子的墓。不过似乎也没法苛责他的做法。以天真的脸作出狰狞的表情时,是我最讨厌也最害怕的场景之一。他未必就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往往会造成最血腥最恶毒的结果。手术刀从嘴上划过的那个片段让我把耳机给摔到地上去了。==然后事态变得不受控制,蕾秋千里迢迢从芝加哥赶回来,结果没见到丈夫就死在披着儿子皮的魔鬼手下。看到这段时其实我蛮愤慨的,路易斯做的事让人很难以接受,但至少还能被理解。但你既然知道复生的亡者可能有着怎样的变化,为什么还要去睡觉?你做的保证是,如果盖吉变了,我会在蕾秋回来之前让他继续沉睡,她们不会知道我曾经做过什么的。事实是……你丫从坟地回来之后鞋也没脱就奔到床上睡着了,连他拿走了你的手术刀都不知道。不过……算了,生理的疲惫有多大的杀伤力我也是知道的,每天早上我都发誓要6点半起床,但总是把闹钟按下去之后就又把眼睛闭上了…………好吧,这点我也可以理解你。我说他破罐子破摔,是他在目睹了一切后果之后,毅然决然地把扎德的房子连同里面的两具尸体——扎德和盖吉的——一起烧掉,然后抱着蕾秋的尸体……又去了那个墓地!那个叫帕斯科的鬼魂最后一次试图劝阻他,但他还是从他的身体里穿过去了,并且回答说:上次盖吉耽误的时间太久了,这回蕾秋是刚死,一定可以成功的。我不知道他明没明白,但估计他就算明白并且确信结局会怎样,也还是要去试一试的。不试怎么办呢,他能告诉还留在芝加哥的女儿说“你弟弟回来了,把你妈杀了,把邻居也杀了,然后我又把他杀了”么?瞧,就连他做的最后一步,也可以被理解……我就很orz了,这人自始至终都很有道理,但就这么一步一步迈进深渊。邻居的前车之鉴、鬼魂的良言忠告都没法阻止他。所以,似乎毛病的根子就在于扎德不该带他们去那什么宠物墓地观光——你干嘛那么关心小孩子的成长教育!?帕斯科是个很有趣的人……鬼。他的戏份比原作里要多了很多有爱的细节,比如蕾秋在租车时他说的那句“那辆有划痕的车呢?”还有蕾秋到家时他坐在驾驶室里说的“这也是我的底线了”。他说话的对象都看不见他,也听不见他的话,但那些话大概是作为天音(?)传递给了他们需要的信息。如艾丽所言,这是个好鬼,他一直都想帮路易斯一家,但麻烦在于,这鬼也没有控场能力……如果他能稍微迟钝一点,至少蕾秋不用死了==原作里的结局是路易斯一个人在家里等待,然后一只手放到了他的肩膀上,蕾秋含混地在他身后说:“亲爱的。”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你可以自己去想象。而电影里则是他和满头鲜血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的蕾秋来了个热吻,然后女人(女鬼?)用一只手握住了一把厨刀猛地一挥,一声惨叫,全剧终。哪种情节更好不言而喻。斯蒂芬金的作品很少要勾引人们深省什么道理,他只是想讲一个惊竦的故事而已。我在想,如果我当时无法接受死亡而恰好知道了有一片土地可以让亡者以某种未知的状态复活,我会去尝试一下么?就算我确信自己有控场能力,我又能否做到亲手把返回人间的那个也可以叫作生命的东西再送回死界?这是可怕的想法。而世界上一切的可怕,几乎都来源于“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