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和加拿大的对比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23 08:22:31人气:1
事先声明,我只去过加拿大,没有去过阿富汗。我想我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除了男主角很帅之外,还有就是阿富汗让我想起我去过的伊朗和伊拉克。焦黄的土地,贫瘠的村庄,葡萄园,以及穿长袍的中东人民。张爱玲在《诗与胡说》里面写到,她的姑姑说起加拿大,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的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都住在那里。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正常人都会选择加拿大而不是阿富汗。电影里面,那个有很多叔叔的阿富汗人一会儿在擦玻璃,一会儿在擦桌子椅子,试图保持干净,偏偏整个国家都是脏脏的,布满灰尘。加拿大人在阿富汗玩冰球,喝tim-hortens咖啡,带洗发水和护手霜给当地人。电影里,这个有很多叔叔的阿富汗人挣扎求生存的同时,不忘问对方,我用了你的洗发水和护手霜,快看看怎么样。追求平安富足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我第一次游览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时候看到加拿大那边的房子,真的羡慕至极,宽大敞亮,人人生活富足,所谓的穷人也只不过是去差一点的超市,吃差一点的食物。至少不用担心人身安全。而我去过的伊拉克,路上还是会有很多街童,且并不安全。电影里,男主角说了一句“我不杀孩子”,想来还是有道理的,和美国人的咄咄逼人相比,加拿大人给人的印象也更友好有爱一些。当他看到小女孩被带走的时候,他甚至崩溃了,如果不能帮助那些孩子,那他觉得他呆在这里就是没有意义的。那些小小的女孩子可能会被卖掉,虐待,强奸甚至杀掉。所以当他得知自己是个父亲的时候,他当然要那个孩子,即便他们还没有结婚。女主的表情,显然在问他之前她是不确定的,有些担心的。看到他接受,她高兴的亲吻他,拥抱,如释重负。在加拿大,即便是未婚的孩子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法律更是表示,男女同居两年则形同结婚,分手的话女方分得一半财产。法律是保护妇女和孩童的利益的。而阿富汗的孩子们,在塔利班的威胁和战争的角落里,苟且偷生。近期一张灰头土脸的小男孩的照片让我们每个人心碎,他不哭不闹更加让人心疼。所有关于狙击手以及战争题材的电影其实我都蛮喜欢的,就像《兵临城下》《美国狙击手》。前者更经典一些,后者结尾出乎意料,男主没有死在战场,却死在有战后创伤的士兵的枪下。其实也在意料之中,没有人经历过战争却没有创伤。近期在美国遇到一个参加过越南战争的美国老人,直呼自己当初愚蠢,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去了越南,坐在直升飞机上,随时有被射杀的危险。现在每次他坐直升飞机都还会哭泣,怀念当时的冤魂。而有幸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加要懂得珍惜和平生活的点点滴滴。就像亦舒写的,咖啡这么香,蛋糕这么甜,这里又没有战争和地震,活着真好。本文版权归作者伊人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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