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mosisJones》观后感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12 14:39:12人气:0
终极细胞战

视频终极细胞战状态:正片年代:2001

主演克里斯·洛克劳伦斯·菲什伯恩比尔·默瑞莫莉·香侬更新时间:2023-12-28 12:27:00

弗兰克(比尔·默瑞BillMurray饰)是一个普通的动物园管理人,某一天,他误食了一枚被猴子啃过的苹果,一种名叫瑞克斯(劳伦斯·菲什伯恩LaurenceFishburne配音)的病毒就这样来到了弗兰克的体内。同样是在这里,存在着一只名为奥兹(克里斯·洛克ChrisRock配音)的白血球,这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白血球,它并不满足于平庸的日常,而是想要活出精彩,活出新意。奥兹的死对头是一枚名叫德雷克…

这部电影的上映年份是2000年,而我是在05年寒假看的。那天上午我刚做过开双眼皮手术,医生并没有嘱咐我少用眼。因此一回家我便打开了电脑,登陆某个在线影视网站。见《OsmosisJones》是时代华纳的出品,马上就选中了。在我认为,迪士尼与梦工厂的电影都倾向低龄。好在电影不长,就96分钟,正好在妈妈下班前看完。我看的那个版本竟是中文配音,还算差强人意,没有使我产生不适。很快地,我被情节抓住,忘却了眼睑上留下都缝合线。1.构思与情节。现在回想一下,类似以“正义英雄”为主题的动画已汗牛充栋,《OsmosisJones》便是其中之一。我完全被Jones吸引了,不仅仅因为他个人英雄主义的取胜,奇妙都构思更使我钦佩。Jones,Frank(那个将油炸食品当三餐的傻子)市口腔分部警署的小刑警(也就是免疫细胞),比“某小城市不太起眼的小警察”的头衔要响亮许多吧?不错,Jones是Frank体内的T-细胞。他集中了许多美国电影配角常有的缺点:我行我素、自大、好色。按照美国英雄式电影的一般思路,主角会在一出场时化解某个小小的危机,作为对正派人物的赞扬与肯定。但Jones给大家的第一印象恰恰相反:独断专行的他莽撞地跳下直升机追捕逃逸细菌,开枪时射偏了,子弹正中神经中枢。Frank的左脚顿时来了个大抽筋。Jones被压在肌肉底下还不失时机地添了句:“警员受伤!”如果叙述手法是先抑后扬,接下来Jones在警局的戏就应展现他好的一面了。可惜错了。他灰溜溜地藏在某只高大细菌身后走了十来米被同事围观嘲笑,被局长怒气冲冲地叫去办公室训话。Jones也没多少人缘,追求市长的秘书Liya时得到“你的99%是愚蠢”的美誉。但作为主角,Jones有着一般人都不具备的执念。他第一个发现了入侵者Thrax是个狠角色,并固执地一步步追查下去,即使被市长开除,他仍履行作为一个免疫细胞的职责。在Jones看来,是否是警察无所谓,他必须肯定自己,肯定自己的观点与力量。无限接近自己信念的唯一途径就是不轻易放弃。2.友谊Jones的成功与Pix的鼎力支持分不开。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成为好搭档之前关系一波三折,吵架斗嘴不断。Jones不喜Pix凡事遵守原则的教条主义;Pix不喜Jones办事不按理出牌与投机取巧。两人的关系真正得到改善是在会见完弗莱明市长之后。市长警告Jones不要再提Thrax一事,他不会相信一个拥有不良记录的家伙。沮丧的Jones开车离开。路上Pix很小心地问他,所谓的不良记录究竟是什么。一年前,Jones在胃里巡逻时,偶然瞧见Frank吞下的贝类上站着个邪恶的细菌。情急之下,他慌忙启动了紧急呕吐装置。Frank的呕吐物喷了女老师一身,大大出了一回洋相。“听你这么说,你做的应该没错,”Pix考虑了一番说,“生蚝是病菌的温床。”Jones惊讶地望着他,他没想到Pix会站在他这一边。而Pix呢,“我没想到,你有说对的一天。”勉励与肯定是相互的。当Pix奉市长之命离开Frank市时,Jones劝他:“别这么死脑筋,就算你是安慰剂又怎样?我听说过治好癌症的糖丸!”真有医好癌症的糖果吗?“没有,不过这番话用来打气很管用!”3.不和谐因素。自命不凡的Thrax偷走了下丘脑的DNA,引起Frank体温异常升高,甚至有死亡的危险。想来想去觉得不可能,不存在如此脆弱的人体和如此强大的病毒。所以,动画终归是动画,我不能太苛求。还有,作为女主角的Liya我也十分不喜欢,总觉得她在逢场作戏。首先,她的职业,市长秘书就足以教人嗅到某种暧昧因素。其次,见到Jones她表现出极大的厌恶与不耐烦。她不会青睐一个卑微的小刑警。而当Jones救下被Thrax绑架的她时,Liya死死地搂着他。态度变得真是快。直至最后的表彰会,她又冲上主席台作秀似地与Jones接吻。英雄电影中的美女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她胸大无脑,很多时候不是拖后腿就是陷入危险,但她支撑着“英雄拯救了世界,得到了美人的垂青”的神话。最后来说说Frank。他极不注意卫生:和猴子争抢鸡蛋、生吃牡蛎、吃饭时把脚搁在桌子上。有了他这样的不良饮食习惯,体内的卫士们的工作要比别人辛苦很多。Jones还真是不容易啊,时时刻刻得提防着突如其来的危险。4.后遗症:举动。刚看了一遍,我就很佩服Jones,接着是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那个时候看得最多的还是日本动画,可找不出一个像Jones一样给我强大震撼的人。我翻出家里的医学书,内科、外科、妇科、病理学,当小说似地看起来。幻想着有朝一日当个外科医生,操着闪着寒光的柳叶刀切开肢体时割裂的细微声响。我变得有洁癖了,上街看到铁板上的鱿鱼或肉类,眼前出现成千上万的细菌在上头的狂欢之景。开学后,我把图书馆里为数不多与医学有关的书借来看了一遍,很多书都是八十年代的,掉满了灰尘。最大胆的一个举措无疑是跑去自然博物馆看一个所谓“人体奥秘”的展览。那个展馆由防空洞改建,位置十分隐蔽。之前关闭了很久才得以开放。那天下午我付了三块钱的门票,一位大妈拉开了展厅的大门与照明灯,我有些受宠若惊,参观的只有我一人。虽然开了排气扇,福尔马林的味道依然很大,当时我却不知道福尔马林有毒,在防空洞逗留了相当长的时间。日光灯是正常的瓦数,由于标本色泽过于黯淡,将室内映衬成一片阴暗。那位大妈以为我溜一圈就会马上走人,一开始还耐心地在门口等我,可见我的兴奋状,索性告诉我出来后记得到售票处给她打招呼,关灯与风扇。于是,球场大的厅里只剩下我一人。置身于一片潮湿的浸泡物之间,我是唯一活着的生物。标本的有生命状态属于过去时。我在一个个玻璃容器前驻足,观察着标本上的血管、肌肉、密纹;想象着它们主人的长相、性格、生活习惯、死法,以及他们是否知晓,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出于某些原因来到了一个幽暗的地下室,被我像欣赏艺术品一般地打量、赞美。吸入过量粉尘的肺、被癌细胞侵蚀的乳房和肝脏、大腿的横剖面、发黑的大脑、全身的血管网络,1-9个月大的胎儿,以及挂图上出于梅毒晚期患者长着红疹的下巴、肝吸虫造成的肢端肥大,像水族馆的鱼从我身旁游过。缺乏午睡,下午的时光是慵懒的,甚至闻着刺鼻的福尔马林也使我提不起精神。Jones,你躲在了哪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些器官是活的,也不会认为幽灵在这里游荡。我本想多呆一会儿,本想在摆好的沙发上坐下吃些花生,但我觉得我居然不会害怕像极了精神病人,所以我只拍了几张照片就走掉了。过了四年,我才发觉自己苦苦找寻的认同感,以我决心向Jones看齐的一刻起,永远找不回来了。5.后遗症:精神。“我的身体里也存在着Jones一样的免疫细胞,他们与外来的病菌战斗,支撑着组织器官的正常运转。所以,我必须好好地活着,一旦我放弃了生命,他们也会跟着完蛋。”我这这样的话安慰自己,也只有我能想出如此荒诞的理由。“你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与我一起吃饭的三班同学说。那时校心理咨询处开办刚刚没几天。我当然没有搭理她。大三上学期,我搞了个专门写小说的本子。男主角之一便叫Jones,他也是个刑警,很特立独行。结局他却死了,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慢慢地,我体会到“持着”是怎样一个字眼。用庄子的一句话概括是:举世誉而不加劝,举世非而不加沮。上课看《南方周末》,要么在书上画画、写心得。这么混到了毕业,学业上可以说一无所获,日记却成了唯一有时间价值的产物。毕业后,我渐渐忘记了Jones。我的小说中,仍然有一个我行我素的刑警,只要他在场,气氛便异常活跃。这一次我打算让他活到最后,活到小说写完为止。白细胞的生命很短暂,不过Jones在我心中已成为不朽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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