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黑帮》背后,1846-1863年错综复杂的美国历史简介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14 08:53:14人气:0
纽约黑帮

视频纽约黑帮状态:BD超清中字年代:2002

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丹尼尔·戴-刘易斯卡梅隆·迪亚兹吉姆·布劳德本特更新时间:2020-08-06 20:49:57

影片时间设定在1846到1863年间,这是一部关于爱尔兰及意大利黑帮如何在纽约落地生根并且争食地盘的故事。阿姆斯特朗(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是爱尔兰移民的黑帮组织“死兔党”首领瓦龙之子,在其父亲被谋杀后,他展开对土生帮主“屠夫比尔”(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复仇行动。为了完成复仇大业,他选择了暂时的忍耐和伪装。他加入了“屠夫比尔”的帮派,再次过起了黑帮生活,但这一次他拥戴…

(看完电影查电影资料时发现的文章感觉不错分享出来文章源自于really858392的博客)近日百无聊赖之际看了一年前的老片《纽约黑帮》,感觉相当震撼,也被其激起了浓厚的兴趣想了解这一段历史,尤其是最后出动军队血腥镇压人民那一段。。因此查阅了一些历史背景和相关网站上的外文资料,结果发觉这部电影的历史背景之错综复杂和宏大令人惊叹,不愧是一部史诗巨片,可惜的是由于选角和剪辑还有把握定位的问题,最后电影的层次就是如同好莱坞一著名批评家所言,“undoubtedlyagoodfilm,butnotyetagreatfilm”。。现我把相关极繁复的历史整理后写出来。。由于涉及历史史实多而繁杂琐碎,我所看的资料也是散乱不堪,这篇一时兴起的东东自觉写的很乱,如果有在美熟悉历史的朋友能帮忙补充指正一下就最好了,尤其是“敌国外籍人法”和我始终搞不到的原著小说GangsofNewYork:AnInformalHistoryoftheUnderworld里面的内容。。我尚未完成的部分,主要是电影中出现的几个作为小配角出现的真正大人物,真正的黑帮政治家,一个是那个被屠夫比尔一斧飞中后心干掉的“新当选治安官”MonkEastman,实际上曾经贵为一个州的州长,也是大名鼎鼎的黑帮首领。而BossTweed,那个老被比尔恶言威胁的家伙,实际上是真正的本土黑帮幕后大老板,就是电影里多次闪过名字的“塔马洪派”(又有译为“坦慕尼派”的)TmmanyHallSociety的首领,倚仗本土黑帮的支持对纽约实行控制和统治,在美国历史上有着极为阴暗不光彩的一页。。我需要一点时间把他们的传记翻译过来。。《纽约黑帮》中的故事发生时间是1846年至1863年,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段具有刻骨铭心意义的历史。在这个时间段内,美国和欧洲都发生了很多改变美国历史走向的大事。1845年-1850年,爱尔兰大饥荒,数以百万计的爱尔兰难民突如其来的涌入美国。1846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墨西哥战争爆发,1847年,美墨签订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和约,规定墨西哥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以及科罗拉多的一部分割让给美国,加上1852年购买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一块带状土地,美国西南部边界初步完成,领土大为扩张。1848年,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金矿,牵起持续半世纪有多的欧洲人赴美国淘金的移民热潮。当然,最重要的无疑是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1863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伟大的《解放宣言》发表,美国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解放。在这个大背景下,《纽约黑帮》讲的则是InformalHistory,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访谈录中所说)美国的移民历史,其实就是美国的发展史,从英国伦敦公司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开始,从欧洲到美国的移民就不曾间断。在《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在这混乱的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美国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8%跃至51.2%,而入境的外来移民达2895万,占历史上在册移民总数的48.6%,可算是疯狂暴涨了。这些移民中,绝大多数流入城市,到1920年已占美国城市人口的62%。其中在纽约,约40%的居民是出生于外国的。与此同时,却是所谓的“本土”美国人对外来移民的排斥。多数“本土”美国人相信,外来移民是美国贫困、犯罪和政治腐化等问题的根源,威胁了美国社会制度的存在与发展。他们说的也不无道理,大量欧洲廉价劳工的突然涌入,导致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治安迅速恶化,社会问题更加尖锐。而最重要的是,外来移民的确是影响了“当地人”的生计,他们赖以维生的工资水平不断下降,这也是历史上真切记录下来的。正如电影里所说,“一个黑人一角钱肯做的工作,现在爱尔兰人5分钱就肯做了,而我们白人做的话,以前是应该拿2角5分的。”于是一个接一个反移民民间组织纷纷涌现,全国各地迅速兴起排外主义浪潮,而政治与黑帮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美国政府从1882年起颁发了一系列歧视性的移民法,其中当然也包括排华法案。“什么是美国?移民能算是美国人吗?我们作为美国人如何去接受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这就是《纽约黑帮》影片所提出的沉重主题。电影中,码头上新来的爱尔兰移民受到本地人西红柿和鸡蛋、石头的热烈欢迎,让他们滚蛋;而政府官员的做法则是,在发给他们居留证的同时,必须同时强制在参军报名表上签字。此后在反内战反联邦的游行示威中,屠夫比尔在街头指挥手下肆意殴打黑人,用飞刀投掷林肯画像;一船爱尔兰移民刚刚踏上港口的土地,就被命令同时在移民文件和参军报名表上签字,然后领军服武器,直接被送上去田纳西前线的船作炮灰;影片中一个爱尔兰移民问他的同伴,“我们是去哪里?”“听说是田纳西吧?”“你说他们是不是马上就给我们吃的呢?”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在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土地贫瘠,生产技术落后。爱尔兰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不满被英国统治,加上18-19世纪反复的小规模战争和企图独立的反叛,爱尔兰民族精神高涨,加上英国国教与传统天主教的冲突,英爱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英国国教的代表新教徒垄断了政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并制定了歧视旧教(天主教)的刑法。虽然18世纪爱尔兰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集中在畜牧业的规模方面。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充分享受工业革命成果,城市化,工业化疯狂增长扩大的同时,爱尔兰则与其差距越拉越大,落后了很多。他们靠马铃薯为主要粮食作物,因为粗生粗养的马铃薯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得最好而且容易填饱肚子。在1845年多雨的夏季,爱尔兰的马铃薯染上了枯萎病。这种病会使马铃薯腐烂,不能食用。感染枯萎病的种子在第二年再使用时,枯萎病的病况会变得更为严重。1848年和1849年,枯萎病再度发生。陷于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一个个地饿死,尸横遍野,疾病流行,他们走投无路而毫无办法。而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爱尔兰地主阶层和英国政府对此冷眼旁观,毫无帮助的意思,无力交地租的农民被冷酷无情地赶出家门,还常常放火烧掉他们用泥和木头搭成的破烂棚屋,使他们无法再回来,这种行为使情况更加恶化。。在1846-1856的十年中,大约有100万爱尔兰人死于饥荒和因此引起的疫病,同时还有100万人逃到英格兰、北美或澳大拉亚、新西兰及附近南太平洋诸岛。而这200万人与1845年爱尔兰人口最高峰期的将近800万相比,约占四分之一。而据美国后来的统计,1845-1925年间,约有50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按,我曾经在澳洲的图书馆无意中看过一份联合国的英文报告档案,关于近200年的大移民潮,其中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大移民是影响最深远的其中一次,时至今日,许多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的家庭,都是19世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其他有名的还有20世纪前后的欧洲人口向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殖民地的大移民潮;1982年黎巴嫩战争产生的黎巴嫩难民;1921年苏联建立前后,各加盟共和国人民大跑路;20世纪50年代冷战阴影下,出于对核战的深深恐惧,欧洲各国人民向北美、澳洲的大移民(澳洲一个孤零零的大岛比较安全,此外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发现了不少金矿和宝石矿)。还有几次就不提了,都是小case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影片中的黑帮纽约位于哈德逊河口,濒临大西洋,那些从埃利斯岛(EllisIsland)登陆的欧洲移民最喜欢在纽约市定居,这是欧洲移民海上长途旅行之后来到美国的第一站。他们抱着淘金梦想漂洋过海,找寻自己的天堂和美好的未来。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粮食,没有工作机会,也没有政府和亲朋救济,这些移民多数只能流落街头。而随着移民的越来越多,灾难和危机也越为深重。为了活命他们所能够拥有的选择道路不多,做强盗和做妓女是他们最为直接有效的救命选择。从无组织的强盗到有组织的黑帮,这只是时间上的进化而已。电影中的“死兔帮”TheDeadRabbits是由各国新移民组成的黑帮,主体是爱尔兰人。美国的历史上,确确实实有这样一个黑帮存在,它成立于1830年,是纽约低曼哈顿五分区theFivePoints,lowerManhattan最具实力的黑帮组织,与影片中相似。但“死兔帮”期间并没有解散过,记录中在1857年的7月,TheDeadRabbits还与TheBoweryBoys,电影中多次提到过的另一极端民族主义黑帮发生了一次械斗,而在影片开头1846年的这一次火拼中,其领袖也死在街头,不知他是不是PriestVallon的原型了。。“本土美国人”TheNativeAmericans其实是当时纽约曼哈顿区当地的一个政党,作为一个极端民族主义的政党,它与黑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党员本身就是黑帮成员。。它号称要为真正的美国人谋福利,极端反对外来移民,主张要用血腥的手段来对付外来移民的帮派,阻止外国人侵犯到美国人的利益。实际上,什么才算是当地人呢??什么才算是美国人呢??本土美国人的成员主体,其实是建国早期意大利和英格兰移民的后裔,这片新大陆移民的最早来客。但当他们落地生根之后,为了维护本身的利益,竭力阻止和打击新来移民的继续涌入,其可以看作是美国本土旧势力的政治代表了。。除了上面所说的几个主要的大势力,其他有影响力的黑帮还有,新移民方面:RoachGuards,PlugUglies,theChichesters,theShirtTales,theFortyThieves本土势力方面:theTrueBlueAmericans,theAtlanticGuards,theOConnellGuards,theAmericanGuards.其中一些名字在电影里也提到过。。(按,根据美国移民局1999年发表的一份档案表明,统计了美国建国以来至今的数百年,作为少数族裔,意大利裔和德国裔的美国人是同化率最高的,分别是89%和81%,参政程度也最高,对社会发挥的贡献也最大。意大利裔美国人对美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影响极为巨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政治家要取得成功,意大利裔的选票和支持从来都是极关键的一部分。由于大量西西里人移民跑到了美国,美国黑帮也曾经有过“黑手党北美公司”的说法,直到他们融入转变为本地黑帮为止。1941年末,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后,美国总统罗斯福实行了一项“外籍敌人法”。根据这项法律,生活在美国、还没有成为美国公民的日本、意大利和德国人将受到调查或者关押。当时大约有60万尚未取得美国国籍的意大利人被逮捕或监视管制,而事实上这几个国家的大部分移民在整个二战期间都与美国人并肩站在一起战斗的,参加了欧战和太平洋战争,其中不少意大利人就参加了对德欧战。可能这也是一个他们参军的重要因素,我看过一篇文章,说当时摆在许多意大利人面前的选择就是参军或被捕,意大利人崇尚自由的天性使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参军,认为这是摆脱精神耻辱和歧视,展示自己,赢得尊重的机会。当然,在当时的政坛上已经有很多早已同化的意大利裔的议员了,影响力巨大的意大利委员会和政党也不少,他们是不可能看着自己的同族受苦受难的,不到1年,1942年10月12号,也就是那年的哥伦布日,受到很多意大利裔美国人支持的罗斯福总统取消了意大利裔的所谓敌国外籍人的身份,是三大交战国的第一个。。”而相对比的是,困扰华人半个世纪的各类全国性的排华法案,是1943年才陆续被罗斯福废止的。这里再提一个插曲,《教父2》里面,被指控连环谋杀五大黑帮领袖的教父AlPacino,在法庭上就利用了这一点和意大利裔的支持来反击法庭的指控,使法庭和政府官员极为尴尬。他在他自己的法庭陈述里面绵里藏针的说到:“……如同许多意大利裔的兄弟一样,我毫不畏惧地为国出力,参加了太平洋战争,负过伤,得到了英勇作战勋章和紫心勋章,但是到了今天,我们不但没有赢得尊重,还要受到粗暴的对待和无端的指控……”(大意))1863年征兵暴动(这段文字基本内容翻译自“美国宪兵历史网站”)这就是影片中最后震撼人心的一段,军队出动,把黑帮和反征兵走上街头的暴动群众一起镇压,血流遍地,硝烟四起。相信大家都对这一段历史是否真是存在感到怀疑,事实上,这段历史不但实实在在地存在,而且在美国历史上非常有名。1863年7月13日,北方联邦政府征兵法案正式施行,由于征兵措施过于简单粗暴和严重不公平,原先基本支持和拥护林肯总统作战的北方阵营人民大为不满,使得掩盖下的各种矛盾猛地激化终于出现总爆发,因为新征兵命令规定,如果能出得起300美元,就能免于服役。而那时的300美元恐怕相当于不止现在的3万美元;因此这一政策等于给予了富裕和特权阶层以兵役豁免权,而根本拿不出300美元的穷人们只好面临到南北战争前线作炮灰的命运。北方阵营中的纽约、波士顿、纽泽西、托雷多、俄亥俄、伊利诺、马萨诸塞等地皆爆发反征兵暴动,尤以纽约市内最为严重,暴动群众冲击一切公共机构,控制了纽约市,烧杀掳掠暴行不断。与此同时,城内的极端种族主义也开始抬头,黑人成为首要人身攻击目标。时任首席骑警官的詹姆士上校率领1万名包括骑警部队在内的陆军正规部队进入纽约市平乱,在海军战舰的炮击配合下,使用了包括榴弹炮等重型武器攻击,用血腥手段强行平定了局势,1863年7月13日-7月16日,纽约市共有1500-2000名“暴徒”丧生,史称“1863征兵暴动”(DraftRiotsof1863)。(这件事是纽约历史上第二多死伤人数的事件,第一当然是“9.11”。由于处理得十分干净利落,因此成为是骑警部队的光辉经历之一,直到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美国骑警部队才再一次随军队而解编。)征兵暴动之后,由于死伤代价极为严重,政治家以及各个阶层的人都开始反思和寻求调和的方法,于是在南北战争以后,美国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融合和民族调和,一个统一了的、具有现代民主特征的现代美国开始形成。影片中最后一片哀伤的气氛,就是表达了这种反思的过程,军队将尸体不分种族地整齐排好,放上蜡烛以方便家人朋友认领,就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民族融合的主题按导演老马的说法,“美国”这个词要表达的不单单是指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而且是指一个融合多民族、多思想和平共处的,具备相对完善民主制度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他看来,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尽管有成形的政治制度,但由于严重的不平等和缺乏社会宽容,因为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行,因此还算不上是一个融合(united)了的国家。而1863年乃至整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开始的以社会融合为特征的真正民主化时期,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时期。影片最后所希望表达的就是这种不同种族共冶一炉,慢慢融合为一整体的理想,各民族完全平等,在社会上和人生价值上获得的相应的认同。而我的观点,现在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高的文明程度,总体上已经具有基本完备的制度和各种准则。而有了现代公民的概念之后,祖国的概念不应该再仅仅依据狭隘的民族出身而定,美国籍的爱尔兰裔算是美国人还是爱尔兰人??德国裔的呢??意大利裔的呢??非洲裔、亚裔、华裔的呢?——其他的不知道,华裔的我觉得不少都会说自己是中国人。不忘本是好事,但这与取得社会的认同感是并不冲突的,同化还是多元化,来自不同国家,有不同历史的移民的想法肯定是不一样的。而理想的情况下,二者应该是可以共存的,作为少数族裔的一员,他们应该既能尊重和遵循原先国家传统的的文化习俗,同时又能以参与经济生产的方式融入美国社会,取得对国家公民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认同和归属感,并为美国社会,美国这个国家作贡献。今天的美国人怎么看这个问题呢??根据美国全国舆论研究中心(NationalOpinionResearchCenter)1994年进行的民意调查表明,当移民问题被作为一个严肃议题时,大多数美国人倾向于“同化”(assimilation)而非“多元化”(pluralism)。2/3的美国人赞同(agreed)或是非常赞同(stronglyagreed)这样一种观点,即“以种族或民族为基础的政治组织会导致分裂,让我们难以共同生活在一起”(quot;politicalorganizationsbasedonraceorethnicitypromoteseparatismandmakeithardforallofustolivetogether.quot;)。而当被问到自己的身份时,绝大多数的受访者(89%)认为他们“是美国人”(anAmerican),而不是一个特定种族或民族的成员(amemberofaparticularracialorethnicgroup),或是认为自己是“美籍X人”(quot;hyphenatedAmericanquot;.)。这是各个多民族的移民大国都会遇到的问题,法国如此,澳大利亚如此。。未来中国如能强大繁荣到吸引四方移民涌入天朝,估计也一样如此,一样会遇到这种问题。。同理退一步说,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但我们不应该狭隘地认定中国就是一个汉族国家,中国同样是56个民族的共同祖国,不应该分彼此和种族歧视,更不应该借以互相攻击,大家都是黄皮肤黑头发,还少了人家不同肤色的麻烦。正如在国外被人问到你是哪里人的时候(nationality或identity),说Chinese就好了,不用说你是中国汉族人或中国满族人的(不要以为我信口开河,我就亲耳听到过,因为这是一个与拼音很相似的英文单词,当时还愣了一下,怎么这样说的?当然我相信这是极少数现象)。最后,是导演和主演对这段历史的评价。按照对导演马丁·斯科塞斯的访谈录,“……在另一个层面上,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这是个海港,移民来美国的第一站,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他们必须找个工作,然而他们并不受先期移民的欢迎,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体上是比尔与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他的父亲的角色。从情感角度来讲,坏人应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也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笑),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要暗示的是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终点尾声。”迪卡普里奥这小子:“.......它讲的是美国历史,讲美国如何成长到今天这个样子。美国并不是生来就是一个高级的、规范的社会,它是由无数“低等公民”在街街巷巷中、在和现代文明的冲突中打造出来的,这也正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两位电影中以配角身份出现的黑帮政治家极简介绍(上)以下内容根据美国国史网站内容翻译改写,翻译的很烂,希望大家见谅www.u-s-history.comBossTweed,全名WilliamMarcyTweed(1823.4-1878.4)电影中以一副狡猾和能言善辩的政治家姿态出现,与BilltheButcher是合作的关系,与当地黑帮关系很好,然而同时却又在骗取爱尔兰移民的信任,培植爱尔兰移民的势力(这点同史实也是很相似),在1863征兵暴动后望着满地死尸,哀叹丢失了很多选票。。史实:他曾经当过木匠、薄记员、消防员,1851年当选纽约市议员,并开始在政坛上急速冒升,1860年当选民主党纽约县主席,并成为坦慕尼派的首领(被尊称为“大酋长”(“大首领”??,theGrandSachem)1867年当选纽约州参议员,1870年强迫议会通过《纽约城市宪章》。在1860-1870年期间,操纵了纽约州和纽约市所有官员的任命,同时以非法手段强迫所有大小选举结果合乎其意愿,包括纽约州议员,纽约市市长,大会发言人(??原文speakeroftheassembly)等关键职位。而在他控制纽约期间,组织了一群自己人控制了纽约的财政,他们通过安排分发工作和合同来作为对政治支持和贿赂的回报,历史学家甚至无法确切知道他们的劣迹共消耗了纽约市多少的资源,大约的估计是共贪污骗取了3000万-2亿美元的政府公共基金。他很善于利用黑帮的势力来巩固自己及政党的地位,通过黑帮的力量来推行政策,打击反对者。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此人权力极大,只手遮天了,他的所作所为激起了很大民愤,《纽约时报》首先盯上了他,带头长篇大论的报道他贪污,贿赂的丑闻,并且号召纽约新闻界一起行动起来,不停的挖他的丑闻和犯罪证据;ThomasNast,同时代最卓越最有影响力的漫画家,对着BossTweed穷追猛打,以一副又一副通俗易懂的讽刺漫画抨击他的任人唯亲和对市政的垄断,并且让一度被他蒙骗的新移民也能理解他的虚伪和狡猾。再就是SamuelJ.Tilden,一位著名的律师,后来的美国总统候选人,出于政治上的考虑锲而不舍地从事打倒BossTweed的艰苦工作。1871年,BossTweed被指控伪造文件,盗窃并被宣判有罪,被捕入狱,刑期12年,但一年后他就宣布被赦免,但反对派不肯放过他,又加控他渎职、贪污,再次把他送回监狱。然而神通广大的他很快又越狱逃到了古巴,之后躲到了西班牙,结果后来因为ThomasNast的一副轰动一时的著名讽刺漫画影响太大而被认出,1876年被引渡回美国,2年后死于狱中。。坦慕尼派(TheTammanyHallSociety)坦慕尼派前身是成立于1789年的圣坦慕尼公会,建立者是一位名叫WilliamMooney的独立战争老兵,名字来源于一位叫Tammend,据传闻待人如友,声望极高的特拉华州长官(酋长??不确定,原文用的是chief)。开办之初是社会慈善团体,号称将致力于爱国主义和人民友爱,不过很快便带上了政治色彩。1798年,当时的首领AaronBurr把圣坦慕尼公会改组为一个政治组织,并在1800年的选举年里面有效地大力支持托马斯.杰斐逊(ThomasJefferson)。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发生在1817年,爱尔兰移民的势力希望加入坦慕尼派,并且通过选票和利益的交易成为了坦慕尼派的骨干力量。1830年,党派的司令部建立在纽约市的坦慕尼大厅(TammanyHall),其后这个名字就和党派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了。它自称为工人阶级的斗士,宣称为工人阶级谋取福利,后来又拥护移民,骗取移民的支持和选票。1855年,坦慕尼派当选了他们的第一个纽约市市长,FernandoWood,迈开了对纽约市长期控制的第一步。19世纪60年代,威廉.M.特威德(WilliamMarcyTweed)担任塔慕尼会长后,组织势力逐渐达到顶峰,在南北战争期间,塔慕尼派摇身一变成为美国民主党在纽约的组织,并进而控制了纽约民主党,其后赢得对纽约市的彻底控制,开始了一个极端腐败和堕落的时代。该协会在获取选票上有各种招数并极具欺骗性:非法给予移民公民身份,在移民中选出一些代表在市政府中就职,并对新移民和穷人提供各种服务。除此之外,塔慕尼派还在选举中搞欺骗、实行贿赂和勒索,并卷入了一系列的丑闻。在1865到1871之间,估计约有7500万到2亿美元(数字与上面有小出入,照录)的政府公共基金被其从纽约市诈取和贪污。1871年BossTweed被捕,塔慕尼派一时大受打击,但在19世纪80年代很快又恢复元气,继续控制纽约市直到1934年结束,历时总共超过70年。坦慕尼派对纽约的长期统治,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结构形式,而坦慕尼派对美国的巨大影响力,直到二十世纪60年代才息微。。影评原著:赫伯特·艾斯比利HerbertAsbury同名小说GangsofNewYork:AnInformalHistoryoftheUnderworld,出版于1928年(历史悠久啊,据说是本评价很高但不流行的书)。而作者是个专门写黑帮历史的家伙,除了纽约还写过关于芝加哥以及三藩市的黑帮小说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MartinScorsese),大名鼎鼎,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导演之一,《赌城风云》、《纯真年代》、《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都是奥斯卡名片,只不过他命运不济,影片和主演大红大紫,最佳导演就是没他的事。。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DiCaprio,同样是大名鼎鼎,不过在这部片子里的表现实在是不怎么样(也没人对他寄望过,公平的说他演的比较好应该是《catchmeifucan》),平心而论,他在电影中的造型相当酷,比他以往的奶油小生形象也man很多和顺眼很多(可能女fans不会这样想。。)但是他所饰演的男主角AmsterdamVallon形象实在是苍白无力,这样一个有着深刻心理刻画的人物,有着广阔的演技发挥空间的重要角色,被他演成了这个样子,看来他斤两也就这么多,没本事像BRADBITT和TOMCRUISE那样,完成从偶像派到演技派明星的转型和飞跃了。。卡梅隆·迪亚兹CameronDiaz:扮演女主角JENNY,花瓶一个,不值一提,基本上没有演技可言。丹尼尔·戴-刘易斯DanielDay-Lewis:扮演大反角WilliamCutting,外号BilltheButcher,可能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中国观众来说,他的名气不如经常见报的上面两个家伙大,而其实他在电影圈内极有名,是事实上的实力派巨星。他凭借电影《我的左脚》中扮演一个全身瘫痪,只有左脚有微小知觉的瘫痪人士自强不息成为作家的出色演出,获得了1990年第62届奥斯卡金像影帝,此外《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纯真年代》等著名电影中的优异表演也为他带来了很高的声誉。。影片中他把极端民族主义者,本土黑帮TheNativeAmericans领袖“屠夫比尔”这个角色演绎得精彩绝伦,阴险毒辣、顽固坚定、精明狡诈却又豪气逼人,丹尼尔·戴-刘易斯把这个角色的神韵发挥的淋漓尽致。他那又高又瘦穿着礼服的身形一举手,一投足都给人烙下深刻印象,加上深邃而冷酷的眼神,高高上翘的胡须和嘲讽的冷笑,还有双手持屠夫刀和利斧时的凌厉姿势,简直是有型的不得了,毫无疑问他是全片最出彩的一个人了,弄得我在影片最后,看到他终于在炮火中死在小狄手上时,还在嘀咕死的怎么不是那小死兔崽子。。。连恩·尼森LiamNeeson,扮演爱尔兰移民黑帮死兔帮(thedeadrabbitsgang)的领袖Vallon牧师,小狄的老爸,我很喜欢的演技派演员,就是辛德勒的扮演者。。。本来是个挺重要的角色,结果这个倒霉的家伙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出车祸撞上了一头鹿,导致盆骨骨折,虽然他敬业地带伤坚持拍完了主要的镜头,但是戏份也被迫大为缩水了,大家有没留意戏里来来去去就是上身的镜头??呵呵影片本身,怎么说呢?马丁·斯科塞斯历时三十年酝酿,耗尽心血拍出了这部史诗巨作,可惜票房惨淡,奥斯卡9项提名全军覆没,评论界也是毁誉参半。。我个人认为这部片子还是不错的,当然剧情上追求大背景,对人物关系简单化处理的硬伤是很明显的。此外影片的剪辑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这部片子原长度有多少众说纷纭,比较正道的说法是内部试片时的第一剪辑版本3小时40分钟,马丁·斯科塞斯也曾经表示过一秒钟也不舍得再剪,可惜的是,在电影公司老板的压力下,最后影片剪成了166分钟,我看的就是这个版本(如果有比这个更长的版本在市场上请大家介绍一下),纵观全片,这么长的片子节奏如行云流水般流畅而气氛十分紧张,吸引人一路看下去而无冷场,初初洋溢着激情,而且长镜头的大量运用,使观众以冷静的旁观者角色看待这段历史,这些都表现出了大导演的功力和心血,但少了整整一个小时,剧情逻辑性上的支离破碎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了,导演的很多意图肯定也不能表现出来让观众明白的,尤其是这样讲述这样复杂故事和沉重历史背景的巨作,想想《教父1,2》加起来是多少小时(与原著无关的第3集滚开,我的偶像AlPacino居然死的那么窝囊,那个接手的第三代教父也是怎么看怎么讨厌。。)至于选角,虽然RobertDeNiro没来,但接手的DanielDay-Lewis是个耀眼的亮点。而毫无疑问男女主角都不行,虽说屈从于电影公司老板为了吸引票房的考虑选了小狄这个家伙是有点无奈,但我始终觉得,如果用同样能招揽女fans的BradPitt肯定比现在强很多,看看人家在InterviewWithVampires和《搏击会》里的出色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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